本报吕梁讯 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近日,岚县交警大队根据“春雷”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要求,持续加强对酒驾醉驾及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近日,岚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开展酒醉驾整治统一行动时,发现刘某驾驶一辆摩托车迎面驶来。在对刘某的摩托车进行检查过程中,民警注意到刘某身上散发出酒气。经过对刘某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9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执勤民警依法对刘某作出了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无独有偶,1月14日,岚县交警大队顺会中队民警在209线设卡检查时,发现摩托车驾驶员郭某满脸通红,经过对驾驶人郭某呼气式酒精检测,郭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1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将其带回办案区进一步询问,发现郭某还涉嫌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300元的处罚。(李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