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综合

全流程管理 全方位约束

省财政厅推动形成政府采购优质优价市场秩序

  本报太原3月1日讯(记者马永亮)为加强我省政府采购全流程管理,切实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优化采购从业人员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形成优质优价市场秩序,近日,省财政厅印发通知,从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提升采购文件编制质量、持续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抓实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从严监管政府采购活动等6个方面发力,推动形成政府采购优质优价市场秩序。
  通知提出,采购人要加强源头管理,坚持“无预算不采购”原则,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中,同步编列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要运用咨询、论证、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需求调查,形成科学、完整、清晰的采购需求,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未设定最高限价的采购项目,以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必须编制明确、完整、规范的采购文件,技术指标应尽可能细化、量化,具备可评判性,不得设置差别歧视性条款限制竞争。采购人应在法定期限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通知明确,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评审专家不公正评审等行为“零容忍”。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发现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或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及时调查并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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