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关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要求,现对山西省研究调整小客车(9座及以下)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一、事项概况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高速公路建设规模不断扩大,相应的运营和管理成本也随之增加。山西省执行的高速公路客车收费标准制定于2002年,多年未做调整,经核定,当前车辆通行费定价成本已达0.52元/车·公里。为提升我省高速公路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可持续健康发展,满足公众高品质出行需求,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向行业主管部门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提出提高小客车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事项,由0.36元/车·公里调整到全国平均收费标准0.49元/车·公里。
二、征求事项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山西华宇长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委托,对研究调整小客车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本事项的态度,涉及的主要社会稳定问题,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方式
《山西交通》及高速公路收费站广场等。
四、反馈形式
公示期间,可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实施主体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山西华宇长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太原市晋源区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B座1607室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034166861 19935371809
电子邮箱:746069263@qq.com
评估主体: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实施主体:山西华宇长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