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青少年是国家、社会和家庭的未来,但由于他们年龄尚轻,对邪教的认识缺乏足够的判断力,容易受到邪教组织的蛊惑。保护青少年免受邪教毒害,就需要加强反邪教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打好“预防针”,让他们对邪教形成足够的“免疫力”,以维护宪法的尊严。
事实上,邪教组织违反宪法精神的行径还有许多。比如,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而邪教组织为了控制信徒,不惜采用暴力手段恐吓、殴打、甚至杀害不听话的人,制造了一起起血案……比如,宪法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而邪教组织不仅残害老人和妇女,而且破坏婚姻自由。邪教组织“非信徒不娶”“婚家神办”“指定配婚”等行径,都是违背男女双方自由结婚和自由恋爱原则,严重干涉婚姻,是对男女双方基本人权的侵害,涉嫌违反宪法。
法治的精髓也在于实施。邪教组织在危害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践踏文明秩序、破坏家庭和谐、侵害民众身心健康、奸淫妇女、非法敛财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危害。保持对邪教组织的严打高压态势,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利国利民,顺应民意,符合贯彻实施宪法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进一步宣示了我们党矢志不渝推进法治建设的坚定决心。国家的繁荣,民族的强盛,百姓的幸福离不开法治建设,法治从来都是同国家、民族和百姓的命运息息相关,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重视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
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站在宪法这一国家根本大法的高度来认识邪教的危害,才能充分认识到依法治邪的重要作用。弘扬宪法精神,坚决抵制邪教组织的歪理邪说,防止邪教组织的歪理邪说迷惑群众,深刻揭露一切违法行为,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用铁的事实回击邪教组织的歪理邪说,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坚实基础。
据中国反邪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