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版:信息联播

我省开展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种业振兴市场净化行动部署安排,按照全国和全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总体安排和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的通知》(农种市函〔2023〕1号)要求,日前省农业农村厅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切实保障春季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据了解,检查对象为全省种子集中交易市场、种子经营门店以及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检查重点为玉米、大豆、蔬菜等作物种子。主要检查种子质量、真实性和标签及使用说明,种子生产经营及销售主体情况,品种审定登记情况和春季生产用种供应保障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将采取县级自查、市级检查和省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自查经营门店覆盖率不低于60%,检查门店数量和抽样数量不少于上年。省级抽查由省种业发展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省种业发展中心负责省级抽查样品检测,并选取部分市、县级抽查样品作为省级样品统一安排检测。样品抽检工作执行《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规范》(DB14/T 2038-2020)。
  根据要求,4月20日前,各级完成现场检查和抽样工作,各市汇总全市样品信息报送省种业发展中心;5月30日前,完成样品的净度、水分、发芽率以及品种真实性和转基因成分检测,并及时将检测结果通知受检单位和生产商;6月20日前,各市将检查总结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并抄送省种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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