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亮点新闻

太原市入选“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

  本报讯(记者史晶雯)1月23日,记者从太原市政府新闻办了解到,太原市被评为“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是此次唯一入榜的省会城市。
  此次中国气象局公布的第五批“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是国家气候标志品牌之一,旨在充分挖掘并发挥地方气候资源优势,打造国家级气候宜居品牌,助推美丽中国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截至2022年底,全国共58个市、县(区)获得“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称号。
  “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评价包括气候禀赋、气候风险、生态环境、气候舒适性、气候景观等五大类41项客观指标。41项三级指标的合计优良率大于或等于70%,且优率大于或等于50%,才符合“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评价条件。
  太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建“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工作,积极打造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品牌,深挖太原市优良气候资源,丰富太原气候宜居内涵,持续提升太原“宜居宜业”城市形象。
  据了解,太原市气候生态环境优良,近3年空气质量优良率稳步提升;负氧离子浓度高,空气清新;植被条件好,绿化覆盖率44.77%;主要河流湖泊、水库水质优。太原市生态公园众多,在《2022年中国主要城市公园数排行榜》中,太原市以439个城市公园数量居于榜四,高于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
  在评选的41项评价指标中,太原市“优”占17项,“良”占15项,综合评价指标优良率达78.0%,优率达53.1%,符合气候宜居城市评价标准。在各项评价指标中,气候宜居禀赋优良率78.9%,气候不利条件优良(低、中等级)率77.8%,气候生态环境优良率57.1%,气候舒适性优良率100%,气候景观优良率100%。
  最新获批的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名单中,共有39个城市(县、区)。除太原市外,我省还有晋城市也位列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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