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亮点新闻

《山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

围绕八项任务细化23项具体举措推进集体林权改革

  本报讯 6月19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期印发的《山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进行介绍。
  我省集体林地占全省林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分布在115个县(市、区),涉及到430万农户,搞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仅关系美丽山西生态底色,而且维系林区群众致富成色。《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 22.60% ,可比口径由23.57%提高到26%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69亿立方米以上,林草产业总产值达到700亿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森林经营更加科学高效、支持保护制度更加完善、林权价值增值途径更加多样,促进森林生态质量持续提高、林区发展条件持续改善、农民收入持续增加。
  围绕八项改革任务,《实施方案》细化了23项具体改革举措推进改革。一是围绕加快推进“三权分置”、构建多元经营格局,细化了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改革举措。二是围绕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细化了完善联农带农机制、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实施“百场带千村”行动改革举措。三是围绕科学开展森林经营、有效提升森林质量,细化了科学划定公益林和天然林范围、完善森林经营方案管理制度、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改革举措。四是围绕优化林木采伐管理、保障林木所有权权能,细化了推进林木采伐减证便民举措、明确人工公益林更新条件、强化采伐监督管理改革举措。五是围绕加大政策资金扶持、推进林业产业提质增效,细化了大力发展特色产业、落实要素保障政策、完善配套措施改革举措。六是围绕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辟“绿富同兴”新路径,细化了推进林业碳汇工作、完善森林效益补偿制度改革举措。七是围绕创新林权融资机制、发挥金融支持作用,细化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快完善林权收储担保机制、健全林业保险制度改革举措。八是围绕强化林权信息共享、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细化了加快推进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积极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改革自留山使用制度改革举措。
  据介绍,《实施方案》将通过五项实施举措推进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夯实责任;二是鼓励先试先行,开展试点探索;三是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四是压实防火责任,强化林区安全;五是强化考核评价,注重跟踪问效。(帖清修 王泽宇)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4-06-18期

  • 第2024-06-14期

  • 第2024-06-07期

  • 第2024-06-04期

  • 第2024-05-31期

  • 第2024-05-28期

  • 第2024-05-24期

  • 第2024-05-21期

  • 第2024-05-17期

  • 第2024-05-14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