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为确保试点政策在我省顺利贯彻实施,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水利厅联合印发通知,明确我省水资源税的纳税人、计税依据、税额标准等有关事项。
过往期刊
第2024-12-06期
第2024-12-03期
第2024-11-29期
第2024-11-26期
第2024-11-22期
第2024-11-19期
第2024-11-15期
第2024-11-12期
第2024-11-08期
第2024-11-0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