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原名叫湘晋,一看这名字,人们就会猜到我与湖南和山西都有缘。没错,我出生在湖南长沙,父母为了填补大伯没有孩子的遗憾,我就来到了山西。
20世纪50年代末,一岁的我断奶后,就来到养父母家。养父是干部,每月五十多元工资,在那个时候是不低的。虽然养母不上班儿,但我们的生活也很富裕。邻居们都很羡慕,说父母把我给到这样的人家,真是好福气。养母经常给我做花衣服,做好吃的,养父更是视我为掌上明珠,只要他下班回来,我准在他的背上。
因为养母不上班,我可以不去托儿所。养父给我买了许多玩具让我在家玩,小布人儿、小锅小碗儿、小铲儿小勺……我一个人又当爸爸,又当妈妈,又当孩子,还常常自言自语,自问自答,玩得不亦乐乎。养母不和我玩儿,只会挪着一双小脚在地上转悠着做家务。养母说一口武乡话,我跟着她学了不少。我三岁多的时候,老想去外面玩,养母一双小脚追不上我。好多次因为追我摔得不轻。
四合院儿里住着一户邻居,他家有四个儿子,三个女儿,加上爷爷辈儿的,好大一家人。我喜欢去人家饭桌上吃饭。经常提着个枣木饭碗儿,握一把小勺儿就去吃人家的红面剔尖儿、玉米面煮疙瘩、豆面抿圪斗。养母总是急着喊我回来,可我就是不回去。那时的我,总觉得牛奶白面不如人家大锅里的“红面糊嘟”好吃。那时,这家的奶奶常常问我:“湘晋,奶奶拿我家的红面去换你家的白面让不让?”我总是回答“让!”逗得奶奶全家人哈哈大笑。他家三小子比我大几岁,总是刮着我的鼻子大嚷:“没皮没脸的小妞,干嘛老在我家吃饭?”他一吼,我就哭,他父母就要揍他,他就一溜烟跑走了。有一次,他想用窝窝头换我的面包,我没换给他,我换给了他的姐姐,他生气了要揍我,她妈妈去管他,他一躲,结果把锅碰翻了,锅里的热汤面溅出来,把她妈妈的脖子都烫伤了。这事把我吓得不轻,一连几天我都不敢到他家去。但我还是羡慕他们一大家子人在一起,说说笑笑热热闹闹真好!
听养母讲,小时候的我很不省心。我三岁那年,有一回,养父加班,养母到邻居家办点事儿,说很快就回来,叫我不要到处乱跑,让我一个人在家玩儿。大晚上的,我有些害怕。双眼直勾勾地盯着门,身子挤在墙角里,墙角有个帆布箱子可以挡着我,好像有一点点安全感。这小箱子是长沙的亲生父母送我回来时带的,一同带来的还有一个枣红色的樟木箱子。这两个小箱子成了我幼年时最好的伙伴。养父母搬了几次家,但这两个箱子都会放在大通铺上,箱子旁还放着我的饭碗儿、玩具什么的。养母在地上干活时,我就在两个箱子上玩儿,鼓鼓的帆布箱子,硬是让我把箱盖坐凹下去了。我等不回来养母,就害怕得边哭边喊:“妈妈,快回来呀!我害怕呀!”泪眼蒙眬中看到门背后贴的门神瞪着大眼睛,我更害怕了,哭声都能震天了。邻居刘姨听见我的哭叫,赶紧帮我找回了养母。我已经哭着睡着了。后来刘姨数次给我讲这段故事,每次都会感慨地说:“湘晋,你妈对你是真的疼爱呀!她看见你哭,她也跟着哭,还一直说是她不好,不该留你一个人在家,还说她是个不称职的妈妈。”
20世纪60年代初的一天,养母让我提个大锅到面粉铺领白面。临出门,养母给了我一块钱,我装在口袋儿就出门了。到了面粉铺,翻遍所有的口袋儿,就是找不到那张红色的一块钱。这下把我吓得够呛,提着个大锅在街上来回找,还是没找到。我怕养母生气,也不敢回家,蹲在面粉店门前台阶上哭。养母半天等不到我回家,到面粉店来寻我。听我说是钱找不着了,急得什么似的。因为那时的一块钱能买好多东西。她把我的口袋翻了个底朝天,一堆糖纸摊在地上,唯独不见那一块钱。养母气不打一处来:“整天攒这些没用的糖纸,却守不住一块买粮的钱。一块钱了呀,心疼死了!”说着扬起手就要揍我,我知道她很生气,就乖乖地撅起屁股让养母打了两下,见她还是不解气,我扔下大锅就跑了,直到天黑养父回家了,我才回去。
我家住在四合院儿的南房,北房里住着一家在药店上班的大户人家,他们家的大儿子19岁,据说手脚不干净。一天晚上刮大风,不知最后一个是谁回来的,没记着关大门,全院住着8家,就有6家丢了门帘子、铁锹等物件儿。有人去公安局报了案,下午就把他带走了。晚上,公安人员又把他送回来,说东西不是他偷的,小偷已经逮住了。这件事我记得非常清楚,因为当时养父说过一句我这辈子都忘不掉的话:“做人要学好,一旦做过坏事儿,就很难让别人相信你了。”这句话,我长大后才真正明白了其中的含义。
我是在养父母的精心关爱和呵护下长大的。他们把我当成唯一的心灵寄托,冰心先生曾说过:“童年,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进入花甲之年的我说:“童年的时光很短,但留在记忆里的故事很长,长到需用一生来讲述。”
霍香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