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晋中市发布2025年第2号总林长令《关于进一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国土绿化工作的令》,围绕统筹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国土绿化,按照当前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国土绿化安排部署,锚定目标再发力。
总林长令要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重点围绕退耕还林地、大户经营林地和其它具备条件的集体林地,按照先易后难、分类施策、积极稳妥的原则,落实权益保障,加快颁发林权类不动产证。要大力实施林果产业富民、省级“百场带千村”等行动,发展核桃、红枣、板栗、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和林下经济,完善小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小农户和现代林业发展有机衔接,推动林业适度规模经营。要依托森林资源、生态景观、文化特色,打造一批特色生态旅游产品。发挥全市11个国有林场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优势,至少带动5个行政村,开展合作共建。国土绿化要严格遵循宜林则林,宜草则草,耕地不用,注重实效,科学绿化的原则,围绕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国家“双重”工程、“三北”六期、世行生物多样性保护、省级黄河流域防护林屏障5大建设项目,保质保量完成26万亩营造林任务。
总林长令指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聚焦资金落实,着力解决林权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优先保障清理整合资金,建立健全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的长效合作机制,加快档案梳理移交、地籍数据核实。国土绿化要严格落实配套资金,保障实施绩效。
近两年来,晋中市加大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力度,两次总林长号令聚焦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力度高标准实施国土绿化,扎实推进省级先行市建设,2024年底完成造林24.04万亩,林草总产值达76亿元,均位居全省前列。(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