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由新绛县主要领导签署的本年度第2号总林长令发布。该令聚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心任务,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压实责任,倒排时序,推动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
总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作为改革的第一责任人,要提高政治站位,靠前指挥,将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范畴,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见效;要深化政策宣传,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多种渠道,以及举办政策宣讲会、培训班等形式,广泛宣传改革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总林长令强调,县林业、自然资源及各镇紧密配合,主动解决确权登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应确尽确、应发尽发”,提高确权登记发证效率;要依法依规、分类施策,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妥解决权属争议、合同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林业经营,支持组建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积极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新兴产业,推动林业与农业、文旅等深度融合,延长产业链条,提升林业附加值,促进林业增效,林农增收致富。
总林长令强调,林业、自然资源、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定期会商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县林长办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对工作滞后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导,定期通报、实地督查,推动改革任务按时完成;要及时总结推广改革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选树典型示范,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促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向深水区迈进。
总林长令要求,全县各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令要求,立足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级林长要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推动改革不断实现新突破,确保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张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