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金建强)根据农业农村部有关部署和要求,日前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全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2026-2030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方案明确,在省级,由省农业农村厅统筹推进全省“先打后补”工作。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省“先打后补”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先打后补”平台维护运行等工作。在市级,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辖区内“先打后补”工作组织实施与协调,以及相关配套政策、经费落实、监督指导、实施情况汇总上报等。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辖区“先打后补”日常监测、监督抽检、“先打后补”平台运行等工作。在县级,由县级负责辖区内“先打后补”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相关配套措施、经费落实、宣传培训、材料审核、资金发放以及有关数据的上报等工作,建立补助企业清单,做好日常监测、监督抽检、“先打后补”平台运行等工作。最后,由乡级负责“先打后补”宣传发动、摸底统计,对辖区养殖场(户)或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信息及资金补贴信息进行初审,同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方案要求,“先打后补”的对象为自愿参加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养殖场(户)、符合服务规模标准的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补助周期内,养殖场(户)饲养畜禽应免尽免,建立免疫档案、佩戴畜禽标识,履行申报产地检疫、无害化处理、动物疫情报告等法定责任义务。凡实施“先打后补”的养殖场(户)及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不得领取政府采购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资质申请时,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在补助时间内服务规模需累计达到以下标准: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肉牛50头以上、羊200只以上、肉鸡1万只以上、肉鸭1万只以上、鹅5000只以上,以及存栏奶牛100头以上、蛋鸡2000只以上、蛋鸭2000只以上、鹌鹑4万只以上、骆驼50匹以上、鹿500只以上。
方案指出,按照我省强制免疫政策,补助疫苗品种为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布病、小反刍兽疫、猪瘟、新城疫,补助疫苗应在我省强制免疫计划参考疫苗目录内,并按国家有关要求更新;补助标准应动态调整,各市根据中央、省级财政强制免疫补助和各市财政预算安排,参照全国政府采购疫苗价格、免疫程序、免疫成本等因素确定单头动物年度补助标准,并于当年公布。养殖场(户)、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自愿申报“先打后补”,须在每年7月1日-8月31日通过“山西牧运通”手机APP提交上年7月1日起至本年6月30日补助申请,补充上传疫苗使用数量证明、产地检疫证明等佐证材料。同时,上报下一补助周期的预计补助畜禽数量、畜禽种类等信息。补助资金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养殖场(户)还需上传1份免疫抗体检测合格证明和相关疫苗采购发票或疫苗出库调拨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