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现公物的各尽其用、高效利用,是公物管理部门的一道重要课题。《山西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出台,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成为全国第一部地方性机关运行保障法规,旨在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充分体现出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决心。
公物仓是将各部门闲置、超标、低效运转、可修复性使用资产进行统一管理、修复利用、调剂共享的运作平台。《条例》规定,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公物仓,对本级机关闲置、待处置、超标准配置和临时机构的资产等实行统一管理,加强修复性使用和调剂共享。截至2018年底,全国建有省级实物及虚拟公物仓12个、市级93个,统一管理和调配可重复使用的财产,不仅实现了保值增值和资源共享,也有力促进了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今年3月,国管局资产管理司在财政部资产管理司指导下,启动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试点工作。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管局通过搭建“实体公物仓+信息云平台”的方式,建立中央部门间资产调剂机制,推进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共享共用。设立公物仓,通过对相关资产的统一采购、统一保管、统一调剂、统一处置,既满足大型会议、临时办事机构的使用需求,又实现资源的经济节约、充分利用、集中共享,提高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推行公物仓制度正当时。公物仓是一个节俭仓、调剂仓,是减少政府公共支出和成本的好办法、好举措。对于各级政府来说,面对财政收支平衡的压力,坚持集约利用资源,节约办公经费,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既符合社会发展趋势,也是必然选择。适应形势,各级政府和部门应建立健全共享共用机制,盘活存量资产,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和配置效率,节约行政运行成本,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为提高行政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供高效物质保障。
推行公物仓制度,为政府带头过“紧日子”找到了新的切入点。一方面,建立政府部门间资产调剂机制,健全通用资产配置、处置、使用的联动机制,明确各单位将低效运转、长期闲置的资产,机构改革或办公用房调整中腾退的资产,大型活动和临时机构购置的资产等纳入公物仓管理。另一方面,建立公物仓数据管理信息系统,利用现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公物仓管理模块,加强公物仓资产信息发布、资产调剂、资产维修、仓储配送的智能管理,把公共物资最大限度统筹使用,把有限的国有资产满足更大的公务需求,切实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有效解决公物资产分散管理造成的资源浪费,方可实现公共资产公共资源集约利用、节约使用。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推行公物仓制度势在必行,关键在于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千方百计实现资源共享、物尽其用。只有让公共物资、公共资源发挥更大社会效益,公物仓才能真正成为节俭仓、调剂仓。
潘铎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