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医卫

规范中小学食堂 护佑青少年健康

  9月1日,财政部会同教育部联合新修订并印发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正式实施。《制度》针对地方落实“双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重大政策时面临的新情况、新要求,统筹兼顾学校财务管理薄弱环节,明确提出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
  新制度出台前,学校食堂通常情况下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经营与管理。承包经营期间,个别学校或承包方为获取更高利润,难免出现克扣、截留学生伙食费,食品原材料采买不规范、以次充好,食堂饭菜质次价高等问题,滋生食品安全隐患,引发“食堂腐败”。2021年11月,河南省封丘县戚城中学30多名学生食用营养餐后出现呕吐、腹泻,其校长掩面痛哭,称中标的供应商“自己换不动”,引发热议。此前,江苏省江阴市某小学时任总务处主任一年多时间贪污学生伙食费131万元。
  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可有力治理中小学“食堂腐败”。《制度》针对学校采取自主经营食堂、委托方式经营食堂、配餐或托餐等不同方式为学生供餐的实际情况,分类提出财务管理要求。明确学校自主经营食堂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财务活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可在学校现有账户下分账核算,真实反映收支状况,并定期公开账务。如有结余,应当转入下一会计年度继续使用。学校采用委托方式经营食堂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应当加强监督管理,不得向被委托方转嫁建设、修缮等费用。
  校园食品安全事关孩子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让《制度》真正落在实处,尚需加强信息公开和财务透明,充分发挥由学生、家长、教师等代表组成的膳食委员会监督作用,强化相关部门监管,实现食品采购、加工、运输等全链条监管,确保“每一分钱都吃到学生嘴里”。

邬帅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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