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要论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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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勇于自我革命是党百年奋斗培育的鲜明品格,也是党最大的优势。党的二十大着眼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对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作出一系列安排部署。我们要深刻领会和把握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继续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为推进自我革命提供更有力制度保障。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我们党走过百年,始终保持旺盛生机和青春活力,其奥秘就在于能够始终保持自我革命精神。党的二十大着眼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对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作出一系列安排部署,为党巩固长期执政地位、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
  在进行社会革命的同时不断进行自我革命,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最显著的标志,也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关键所在。党的初心使命是坚持自我革命的精神原点和动力源泉,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党坚守初心使命的重要保障。巩固长期执政地位要求我们党必须将自我革命进行到底,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实现党长期执政的重要保障。我们党将自我革命贯穿于社会革命全过程,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不断探索构建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推动形成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引领保障党和国家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新时代十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探索创新体现时代特征、具有中国特色、反映实践要求的自我革命新道路,作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形成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机制,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形成了一整套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解决了党内许多突出问题,保证了党的全面领导和长期执政能力的整体性提升。
  党的二十大作出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部署。社会革命的新任务新挑战对党的自我革命提出新要求,我们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继续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为推进自我革命提供更有力制度保障。
  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新时代十年来,我们党坚持依规治党,严格遵守党章,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管党治党全面实现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下一步,要完善以“1+4”为基本框架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建章立制,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党内法规,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继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发挥好党内法规在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方面的重大作用,在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重大作用。
  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伴随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监督体系建设进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新阶段。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做实做强党委(党组)全面监督,加强对各类监督主体的领导和统筹,使监督工作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推动党的领导和监督一贯到底。要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使各项监督更加规范、更加有力、更加有效;要通过强化关联互动、系统集成,形成共同答题、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发挥各类监督的最大效能。
  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新时代十年来,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形成和深化了党对政治监督的规律性认识。政治监督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推进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要以强有力政治监督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要持之以恒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对享乐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工作中层层加码、麻痹松懈、任性用权、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科学精准靶向整治。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新时代十年来,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不断完善。走好新征程关键在党,关键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能否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要严格执行党章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规定,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同时,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等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执行机关,在职责范围内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同时,要用好问责利器,以精准规范问责促进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共同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见效。(作者:运城开放大学副校长 张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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