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评论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扎实开展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制定我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1+N’政策文件,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高标准市场体系是保障市场有效运行的重要基础,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能让每一个经营主体都得到公平对待,让各种市场要素自由高效流动,让市场循环畅通、充满活力。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对于我省扩大制度型开放,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切实放宽市场准入。要加大对民营企业进入产业转型、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科技创新等领域的支持力度。目前,我省已出台了促进民间投资40条专项政策,要确保落地落实。要对照《山西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方案》,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切实破除隐性门槛,让民间资本能进入、好进入、愿进入。
  持续推动市场主体倍增。过去五年,我省大力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和营商环境建设,市场主体数量增长189.2万户,净增规上工业企业3700户,“专精特新”企业增长10倍、达到2113户。壮大经营主体,平台十分重要。要全力打造支持产业转型、承载企业集聚的专业镇、乡村e镇、文旅康养集聚区等平台,有力促进经营主体蓬勃发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三无”“三可”要求,着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开放开明的人文环境、优质完善的要素保障环境。
  加快完善市场基础设施。提升市场功能、激发市场活力,必须在完善市场基础设施上下功夫。要完善物流基础设施,着力构建现代物流体系,发展智慧物流;完善商品市场基础设施,做好相关设施改造、升级、创新工作,着力打造一批商品市场示范基地;完善智能市场基础设施,积极发展智慧商店、智慧街区、智慧商圈;完善质量基础设施,搭建公共检测服务平台。通过完善市场基础设施,更好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不断提升我省经济活力和竞争力。
  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牢牢把握工作着力点,激发转型动力活力,推动我省更好地对接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更好地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章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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