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废止2017年1月11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命和宪法宣誓程序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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