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履职尽责,把每个案件都办成铁案,守好税务部门最后一道防线。”这是运城市税务局法制科四级高级主办刘红蠲对自己提出的基本要求。
刘红蠲,女,中共党员,大学学历。自1990年入职以来,先后从事税收会计、税源管理、办税服务、巡视巡察等工作,在税收法治战线上工作多年,2022年12月她获得“全国行政执法先进个人”称号。
在刘红蠲看来,基层税务部门只有突出实践导向,不断优化税收执法方式,才能让税收执法工作始终走在前、出重彩。为了准确、高效审理案件,她建立起稽查部门和成员单位、公职律师的联系机制并积极推行重案审理说理制度,提前对案件的事实、证据、依据等方面进行“把脉问诊”。
2019年,运城某企业涉嫌虚假交易虚开虚抵增值税专用发票,针对实际控制人证据资料和定性法律依据等问题,她组织成员单位和公职律师指导稽查人员快查、快结。通过审理,以涉嫌虚开专用发票罪将该户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有力打击了“假企业、真虚开”的犯罪行为,为市场主体公平公正竞争营造了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经她组织审理重大税务案件71起,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16起。她组织撰写的《虚开发票,不只是补税这么简单》被司法部收录案例库。
在严格规范审理同时,刘红蠲积极推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说理制度,从案件提请到审理,从证据收集到事实认定,从稽查报告到审理报告,努力做到于法有依、于理有据。
依法治税是最好的税收环境。运城市税务局关注纳税人缴费人合理诉求,着力构建柔性执法机制,积极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执行过程中,刘红蠲发现基层存在人工判别不准确、流程操作不规范的执法风险。于是,她提出了事前宣传、事中规范、事后监督的“闭环”管理办法,特别是事中规范的指导案例、操作流程图、音像记录和事后纠错的“不应处罚而处罚”的监控指标,不仅解决了纳税人“急难愁盼”问题,更是促进了“首违不罚”疑点数据的逐步清零,有效规范了全市税务人员执法行为。
“‘首违不罚’可以促进征纳双方的相互理解和支持,彰显了税务部门惩教结合、包容审慎的现代柔性执法理念,有利于营造公平公正、阳光法治、规范有序的税收执法氛围。”刘红蠲介绍说。
法律条文是枯燥的,但背后的“理”却最为鲜活;税收执法是刚性的,但其中的“为”却最暖人心。
2022年,运城某公司由于投资新项目,流动资金紧张。该公司会计得知有留抵退税政策,立即通过山西省税务局“晋享税惠”平台查询,所有政策一键锁定,很快公司就收到1亿余元的退税,税收红利如雪中送炭。承担该平台试点任务的正是刘红蠲和她的团队。试点期间,她利用一个多月时间,对全市97个行业2000余户纳税人逐一进行测试,共提出修改意见98条,最终推动该平台顺利上线,确保了纳税人应享尽享、直达快享税收优惠政策。
当然,最让人动容的是,2021年秋天,运城持续遭遇暴雨洪灾,部分企业损失惨重。面对灾情,身为党员的刘红蠲第一时间将受灾企业有可能享受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梳理,和党支部联建共建的爱心企业家深入企业捐赠财物,开展税收政策辅导。在服务的同时,她发现接受捐赠的部分县级红十字会不在公布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中,这就意味着爱心企业家的捐赠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不利于鼓励企业捐款捐物、合众抗灾。她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最终让企业在向灾区捐赠的同时享受到税收的红利,感受到税务的温暖。
理想信念之光一经点燃,就永远不会熄灭。刘红蠲,一个普普通通基层党员,在平凡的岗位上,用真诚书写灿烂,用奉献铸就荣光,用法治精神绘就税收治理现代化蓝图中的那抹靓色。
本报记者任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