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

关于“国家工程师奖”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年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国家工程师奖”表彰。根据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讨论、深入考察了解、集体研究决定基础上,确定了我省“国家工程师奖”正式推荐对象(1名个人,含差额)。
  为充分发扬民主,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1日起至11月7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11月7日前向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351-3190517
  通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焦煤双创基地B座1720室
  邮政编码:030024

山西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日

“国家工程师奖”正式推荐对象公示
个人奖正式推荐对象(1名,含差额)

  程芳琴(女) 山西大学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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