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强化顶层设计、立法保障、财政支撑和设施建设,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源头分类 提升环境质量
滨东花园小区位于省城学府街与滨河东路交界处,小区共有1496家住户,约5000名居民。实施垃圾分类之前,小区内的垃圾桶都放置在住宅楼下,气味刺鼻,垃圾堆放点附近的住户们对此更是有不少意见。居民郭小莉告诉记者:“以前,每两天垃圾车来清运一次,每次垃圾清运,气味扰人,我们都得绕着走。”
这种景象早已一去不复返,如今的滨东花园小区里,曲径鱼池、儿童游乐区、凉亭错落有致。绿树掩映间,身穿橙色服装的环卫工人身影时时可见,偌大的小区地面,不见纸屑、烟头,面貌焕然一新。
作为太原市首个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滨东花园小区采取“撤桶并站、定时定点、桶边督导”的方式,区内垃圾实施定时定点投放,除投放时间外,院内看不到垃圾桶。在定时投放时间,居民陆陆续续投放垃圾,督导员细致检查并确保垃圾分类正确,可回收垃圾先分类储存(待回收),其他垃圾运往填埋厂进行填埋。由于实施了垃圾分类,该小区的填埋垃圾量大大降低。
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生活环境改善,关系资源节约利用,关系到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是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体现。
太原市作为全国推广垃圾分类的46个重点城市之一,从2016年开始就把垃圾分类工作提上了议事日程,先后出台了《太原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太原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等制度,在垃圾分类方式模式上不断摸索。2019年山西省提出“4+2”垃圾分类模式,并先行在小店区、迎泽区选定部分区域开展试点,滨东花园小区就是其中之一。
为了从源头上将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滨东花园小区还积极探索厨余垃圾“源头收集+就地处置”,安装了厨余垃圾处理设备,采用先进技术,日处理能力达200公斤,可完全消纳小区当日产生的厨余垃圾。经过处理,每百公斤垃圾可产生20公斤至40公斤有机肥料,直接用于小区草坪植物花卉施肥,从而实现垃圾的资源化利用,使垃圾变废为宝。
闭环处理 实现回收利用
10月27日,位于太原市西铭村的万柏林区可回收物分拣中心里,工人们正将分拣完成的可回收物压缩打包,随后,这些打包后的可回收物将被送到有资质的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进行再利用。
太原市万柏林区可回收物分拣中心于2021年8月正式投入使用,中心总面积5000余平方米,厂内设倒包区、分拣区、打包区、周转区等多个功能区域。中心的建立,使万柏林区在全市率先构建完成了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收集、中转、回收再利用的“点、站、厂”闭环体系。
在这个中心,生活垃圾可回收物过磅后自动计重,经由半自动人工分拣流水线,精细分拣为塑料、纸张、织物等5个大类、40个小类,日分拣量可达150吨。分拣完成的可回收物被压缩打包后,直接送到有资质的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最终“变废为宝”,实现循环再生。
“我们中心每天分派车辆进行上门收集,统一收运后,再精细分拣为塑料、纸张、金属、织物、玻璃等五大类的40个小类,分拣完成的可回收物被压缩打包后,直接送至有资质的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变废为宝’。”太原市可回收物分拣中心负责人介绍说,“这个过程实现了循环再生,为规模化处置、资源化利用奠定了基础。比如我们回收的塑料瓶,经过再生处理后,可以制成雨伞、T恤衫、手提袋等各种物品,5个矿泉水瓶经过再生处理之后,就能制作1把环保伞。”
作为试点城市,自《太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太原市已建成5679处分类投放点、5.5万个分类投放桶,太原市推进居民小区“撤桶并站”,生活垃圾收集点投放点分类设施改造。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先后建成南堰、丈子头大型垃圾生活垃圾转运站,新建南部转运站,转运能力达5500吨/天,新购分类收运车195台,基本实现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的分类收运。健全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在万柏林区建成投运分拣中心,可回收物数量达150吨/天;在晋源区建成投用分拣中心,大件垃圾处置数量达10吨/天;在清徐县环卫循环产业园区建成焚烧电厂,垃圾处理能力达3000吨/天,在阳曲县园区建成焚烧厂,垃圾处理能力达1800吨/天,逐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垃圾分类闭环处理体系。
上下联动 践行绿色生活
10月27日,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并召开。会议指出,垃圾分类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工程。垃圾分类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整体推进、久久为功。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强化各要素保障,发扬钉钉子精神,狠抓各项工作举措落实。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强化顶层设计。成立了省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出台了《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明确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
强化立法保障。今年,省委将《山西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列为年度重大立法事项,目前已完成初审,计划11月底二审通过,明年实施,进一步规范垃圾分类行为。
强化财政支撑。从2021年开始,省财政每年列支4000万元奖补资金,用于垃圾分类设施建设补助;各地也对垃圾焚烧处理企业、生活垃圾转运费用等进行了补贴。
强化设施建设。目前全省共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100座,处理能力3.5万吨/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有害垃圾处理规模28万吨/年,基本满足全省处理需求。11个设区市全部建成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实现全焚烧、零填埋。22个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96%(提前完成国家要求“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65%”的目标任务)。我省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以上,完成国家要求的65%目标。
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需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让我们共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贡献力量。
本报记者程国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