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伟强)针对中阳县矿产资源丰富的特点,中阳县人民检察院突出公益诉讼“预防性”司法理念,加强与行政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和配合,共筑矿山安全“防护墙”,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中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与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职能部门沟通协作,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2023年8月,邀请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检察官助理开展专项检查,共同对全县6个乡镇的30余家生产企业开展公益诉讼线索摸排,力求清除安全隐患。
经摸排,发现中阳县某煤业有限公司地上建筑物存在安全隐患。中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对厂区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并固定证据,对负责人依法进行询问,并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向中阳县应急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消除。经过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物已进行拆除,同时该煤业公司对地面储罐主体、原料棚等进行加固处理。
下一步,中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凝聚共识、一体发力,筑牢守护企业安全生产的“防护墙”,切实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