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新征程上,农民增收的分量仍然很重。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实施农民增收促进行动。”
联农带农,兴农惠农,各类新型经营合作模式在广袤田野上生根开花。放眼全国,400多万家家庭农场、222万多家农民合作社,县级以上龙头企业引领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辐射带动农户1.2亿多户。就我省来看,2023年新培育46家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62家省级龙头企业、100家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38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其中脱贫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到5.6万家,带动97.39万脱贫人口融入产业链、价值链。
与传统相对松散、单向输出的联农带农形式不同,以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为代表的新型联农带农机制重构了农业利益价值链条,实现了从“一方带”到“多方赢”的转变。在吉县,车城乡赵村采用订单模式与龙头企业山西吉美御坊粮油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建起600亩花生基地让村集体经济有了好前景;在晋城市,精心培育“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十种模式”,健全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六项机制”,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因地制宜全域推广,打开乡村振兴、全域共富新局面……
如何健全完善机制,让联农带农“带得准”“带得稳”“带得久”呢?需要政府、企业、农民等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繁荣的目标。
增强联农带农能力。实践表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头连着农民,一头连着市场,是全产业链的“链主”,特别是龙头企业在促进农民增收中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要培育发展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提升自身发展水平和带动能力。要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采取多种措施增强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活力,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联农带农还要选准产业,支持各地围绕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推动产业园区建设,促进特色产业发展。
规范联农带农方式。要鼓励因地制宜合理选择联农带农方式,确保农民能获利、多得利,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种粮、务好农。要积极引导农民通过土地入股、股份合作等形式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要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与联农带农效果紧密挂钩,形成企业、合作社和脱贫户、小农户在产业链上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格局。
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促进农民增收,农民是主体,既要借助外力,更要激发主体意识、增强主体能力,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释放农民的创造力。发展乡村产业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好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基本权益,站稳农民立场,保护好村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长远利益。同时,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引导,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减少小农户违约行为。
“国之称富者,在乎丰民”。未来,我们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做深做精联农带农这篇文章,让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持续稳定增加收入。
赵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