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要闻

打造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

  河湖是大地之脉,不仅满足着人类生存发展的基本需要,还承载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河湖长制建设幸福河湖的意见》,明确指出,2024年,以县域为单元,50%的县(市、区)至少建设1条(个)幸福河湖(含水库)。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发出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伟大号召,为推进新时代治水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近年来,我省通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逐步形成了“党政主导、水利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的河湖管理保护新局面,全省河湖面貌明显改善。当前,干净、整洁、优美的河湖生态环境成为人们更美好的期盼,打造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成为我们新的奋斗目标。
  保护好水生态环境,增进民生福祉,推动高质量发展。让江河湖泊更清澈,重现鱼虾游弋的场景,不仅关乎当下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子孙后代的长远发展。水,与空气、阳光一样,是维持人类生命的最基本物质之一,水是一切生命的起源,发展经济不能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竭泽而渔,生态环境保护也不是舍弃经济发展而缘木求鱼。我们要构建宜居水环境,实施汾河等重点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减少各类污染物入河湖量,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达标排放;推进“一泓清水入黄河”十大工程建设,促进汾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
  河湖是水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保护和利用并重。山西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河湖长制”推动“河湖长治”。下一步,要持续推进汾河等七河及湖泊生态保护修复,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强化湿地资源保护与修复,推进沿河湖生态廊道建设,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提高岸带植被覆盖率;推进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等。
  建设幸福河湖,大力弘扬先进水文化。要充分发掘和弘扬江河水文化,做好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要挖掘、传承以汾河、晋祠泉、盐湖为代表的河湖历史文化,保护修复河道及沿岸古渡口、古桥等水文化建筑,延续历史文脉;依托水利工程设施、水利风景区,大力推进水情教育基地、节水科普基地、水法治基地、河湖长制主题公园等水文化特色场馆和亲水乐水载体建设。
  节约水资源,保护水资源,建设幸福河湖。我们要以打造“河湖安澜、清水绿岸、环境宜居、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为目标,着力保障防洪安全、改善河湖环境、复苏河湖生态、促进绿色发展,为山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支撑水保障。

王立忠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4-01-22期

  • 第2024-01-21期

  • 第2024-01-20期

  • 第2024-01-19期

  • 第2024-01-18期

  • 第2024-01-17期

  • 第2024-01-16期

  • 第2024-01-15期

  • 第2024-01-14期

  • 第2024-01-13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