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京津冀共同编制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元交换规范》和《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共享应用规范》近日发布,将于2024年2月18日起在三地同步实施。
这两项标准将为跨地域、跨部门、跨平台应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资源提供统一、规范保障,并为各级政府部门开展电子政务、加强行政管理、实施信用监管等提供数据支撑。标准实施后,将对政府部门间基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深度业务协同开展,充分发挥政务监管效能,助力信用信息跨区域互认,构建和谐社会信用体系,形成数据互通联动的“一体化”格局发挥积极作用。(摘自1月30日《北京日报》)
卢文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