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民意赴盛会,满怀信心向未来。
“支持山西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低级别文物保护利用新机制”,是山西代表团经讨论酝酿、拟以代表团名义提出的8方面重点建议之一。以改革创新引领,激发新时代文物保护社会活力。
从敦煌莫高窟,到大同云冈石窟,再到平遥古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去年在运城博物馆考察时再次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保护第一的相关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
牢记嘱托,勇担使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在全国率先开展“文明守望工程”,颁布《山西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办法》。前不久,山西省文物保护志愿服务协会的成立,成为我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又一重要举措。
作为历史文化资源大省,山西现有不可移动文物53875处,仅是国保单位就有531处。文物数量多、分布广,文物建筑保护亟待加强,主要是县级以下不可移动文物存在保护资金短缺、管理人员不足等困难。让文物活起来,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既是我们的优势所在、自信之源,同时也意味着责任更大、任务更繁重。
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不能仅凭政府及有关部门投入人力财力物力,必须撬动社会资金,通过引入社会力量,让文物建筑不被遗忘、不受冷落,得到有效保护和活化、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紧盯发展所需、民心所向,积极建言献策。去年,全国人大代表、云冈研究院院长杭侃与30名代表联合提出修订文物保护法的议案,得到及时反馈,目前该项工作已列入全国人大工作议程。根据调研,他今年要围绕如何让社会资金、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等议题,继续为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赓续中华文脉履职建言。
万物有所生,而独知守其根。以介休张壁古堡得到抢救性保护、成功开发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为代表,我省累计有295处市、县级文物古建筑得到认养,河南、陕西等多个文物大省推广了这一经验。积极引导全民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持续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必将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作出重要贡献。
徐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