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前不久,太原市兴华北小区(西区)一住户家出现火情,消防救援人员接警赶到,距离现场仍有一段距离时,消防通道被一辆随意停放的车辆所占,导致消防车无法靠近,影响灭火。
分析:
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是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疏散被困人员的通道,任何堵塞、占用、封闭消防通道的行为都会直接威胁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并且属于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此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消防救援部门建议,对单位或者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沿途实行标志和标线标识管理。按照消防车通道净宽施划禁停标线,标线为黄色网状实线,外边框线宽20厘米,内部网格线宽10厘米,内部网格线与外边框夹角45度,标线中央位置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同时在消防车通道两侧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示严禁占用消防车道,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
本报记者闫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