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宇波 王涛
创新联合体是新时期国家应对新一轮全球科技革命,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致力于在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方面实现重大科技突破的有效组织形式和重要治理机制。创新联合体担负着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助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带动创新链产业链融通创新等重要历史使命。
山西作为中部内陆省份,创新发展基础及过程管理相对薄弱滞后,客观上要求产业必须进行不断的科技创新。亟须组建一批由领军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面向产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开展技术联合攻关,推动实现我省产业补链、延链、强链,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推进山西省创新联合体建设,对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规定,引导和规范创新联合体建设。应由省科技厅牵头,联合省发改委、省工信厅和省教育厅等职能部门,尽快联合制定出台山西省创新联合体组建工作指引等相关政策规定,应针对创新联合体的功能定位、目标任务、建设要求、组建原则和条件、组建方式、组建流程、政策支持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一是做好定位清晰、方向明确的系统化顶层设计。省级创新联合体功能定位应以解决与省级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相关联的产业发展问题为目标,对创新联合体与技术创新联盟等其他创新组织形式进行明确区分。二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立由领军企业主导的创新联合体。三是在组建条件上严格限制和审批非领军企业主导、非市场化机制运行的创新联合体。创新联合体应满足目标任务明确、资源优势明显、组织架构完善、运行机制健全、发展规划清晰、资源保障到位等要求。
紧密结合山西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遴选并建设首批创新联合体。创新联合体建设应与山西省特色专业镇、重点产业链和未来产业布局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山西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一是以创新联合体为载体,促进“以镇带链,以链促镇,镇链融合”。领军企业可依托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中试基地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发挥企业出题者作用,协同省内外优势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大中小、上下游企业融通创新活动,激活专业镇和产业链通道,发展高效强大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供给体系,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成效,实现“以镇带链,以链促镇,镇链融合”发展。二是面向未来产业,打造一批具备国际引领作用的一流领军企业和创新平台。综合考虑我省优势产业领域和国家对未来产业发展整体布局的基础,在“十四五”规划提出的未来产业具体领域,创立培育一批世界一流水平的创新联合体,积极探索和储备新知识新技术,强化技术预见对技术领域前瞻布局的支撑,实施非均衡发展和关键领域关键技术的重点突破,为建立山西省现代产业体系提供研发和技术保障。
加大对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政策供给,提供多元化政策支持。一是将创新联合体作为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试验田。对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在成果转化、人员激励、科研评价等方面开展政策先行先试,推行经费包干制、信用承诺制等科研项目组织管理方式。揭榜挂帅制应在更大程度上优先支持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求的关键共性技术解决难题。二是建立分类分级清单,实施专项资金计划。依托产业路径图和产业图谱等规划,建立分类分级清单,加强创新联合体重大科技项目系统化组织实施,对于事关战略主动和产业安全底线的关键核心技术要实施更精准、力度更大的专业金融、专项资金计划。
鼓励民企和国企在创新联合体建设中协同合作,开展产业共性技术联合攻关。一是政府依托混合所有制改革,建设“国企+民企”分类主导的创新联合体。政府应积极探索新型高效科技创新管理体系,建设“国企+民企”分类主导的创新联合体,深入推动不同所有制企业、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二是支持民营企业加强基础性前沿性研究和成果转化。应完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支持民营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管理制度和成果转化机制,支持民营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建立创新联合体和技术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中试熟化基地、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开展基础性前沿性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三是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根据国家战略需要和行业发展趋势,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要积极参与创新联合体建设。一是委托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开展创新联合体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总结。委托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开展创新联合体的理论研究,同时总结典型成功案例经验,探索创新联合体的知识转移行为及其动态治理机制,揭示创新联合体的合作运行机制,为创新联合体的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借鉴和实践指引,同时为政府科学发挥引导作用和制定政策提供理论支撑。二是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创新联合体建设。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应发挥其知识生产和转换的绝对优势,积极与领军企业合作,构建领军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发展高效强大的共性技术供给体系,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作者单位分别为: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山西大学。本文系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创新联合体知识转移行为及其治理机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22YD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