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评论

防范电诈人人有责

  日前,中央宣传部、公安部联合启动“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此次活动以“警惕诈骗新手法,不做电诈工具人”为主题,积极营造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的浓厚氛围,切实增强群众的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高发、多发,各类新型诈骗手法层出不穷,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分工明确、技术加持、全程管理,形成一条完整、严密的诈骗“产业链”,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2023年以来,全国各地各部门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推动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取得显著成果。但诈骗手段等外因往往通过受害人的心理内因起作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最重要的还是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利益诱惑“不贪”。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虚假换汇类、海外高薪招聘类诈骗往往以保本高息、前期回报等为诱饵,一步步诱导受害者加大资金成本投入,直到受害者发现被骗时已无可挽回。近日,央视播出成都法院审结一特大跨国“DCEP”数字人民币电信网络诈骗案,该诈骗团伙通过控制虚假网络投资平台产品涨跌和限制用户提现,诈骗被害人资金据为己有。“天上掉的馅饼”往往是“地上设的陷阱”,若想避免跌入诈骗陷阱,归根结底要摒弃投机取巧,牢固树立勤劳致富的价值理念。
  以情动人“不痴”。冒充熟人类、交友婚恋类诈骗打的一般是“感情牌”,前期利用语音模拟、AI换脸等网络技术骗取受害人信任,之后编造诸如家人生病需要紧急支付医药费、情定终身索取“彩礼”等理由实施诈骗。嘘寒问暖、甜言蜜语不可轻信,要通过有效途径验证对方的真实身份,让所谓的熟人、朋友从线上“走到”线下,同时注重洁身自好、文明交友,以免因不正当网络言行让诈骗分子有机可乘。
  狐假虎威“不怕”。冒充公检法、虚假绑架类诈骗利用的是普通民众对法律、对公权力的敬畏心理以及对重大暴力犯罪的害怕心理,诈骗分子往往会运用“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等手段,混淆受害者的认知,从而达到浑水摸鱼骗取钱财的目的。对于此类诈骗,一方面要保持定力和清醒,坚信身正不怕影子斜,不轻信诈骗分子的恫吓、威胁。另一方面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求助,借助司法机关的力量,查清事实,因案施策。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人人有责。关键一招是要筑牢思想防线,练就一双识骗的“火眼金睛”,有效识破骗局,不充当诈骗工具人。只有让电信网络诈骗无所依附、无所遁形,才能守好自己的“钱袋子”,守好一家人的幸福生活。

沈鑫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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