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

关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年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根据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讨论、深入考察了解、集体研究决定基础上,确定了我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正式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8月1日起至8月7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8月7日前向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351-4061029 3190517
  通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焦煤双创基地B座1720室
  邮政编码:030024

  山西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日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正式推荐对象
  1.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经济处
  2.山西医科大学“红石榴”工作室
  3.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西街街道办事处
  4.山西省运城博物馆
  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正式推荐对象
  1.张涛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教育体育工委书记、教育体育局局长
  2.吉日木图 山西省阳泉市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社会民生股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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