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践悟

提升执法质效 优化营商环境

  

焦树生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土壤,是衡量一个地区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市场监管部门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推动者,也是维护市场秩序的践行者。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办理违反市场秩序案件,应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护航营商环境”为目标,推行“事前风险研判、事中包容审慎、事后跟踪回访”的“服务型”执法办案模式,将服务理念和举措贯穿到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强化市场监管执法质效,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切实做企业发展的好帮手,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
  构建“服务型”执法模式,树立执法新理念。一是强化法治理念。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教育,强化有法必依意识,增强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政策理解、思想认同和行动支持,使依法、规范、文明、柔和执法成为执法人员的一种自觉行动。二是强化服务理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执法办案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正确处理好处罚与服务的关系,将办案与服务有机结合,在办案中热情服务,在服务中文明办案。三是强化守法理念。加强制度建设,增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要严守执法程序,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一是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市场监管工作的总指引,并贯穿于市场监管立法、执法、服务、监督、宣传等工作全过程。二是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培训。广泛组织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以及行政执法专业知识和基础实务等工作培训会,组织开展市区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应急演练,切实推进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提质增效。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工作。
  推进跟踪回访帮扶。探索开展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信用异议告知书“三书同达”工作。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不仅要“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还要实现“一处修复,处处同步”。在行政强制执行阶段,要依法适用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等。罚后整改要明确整改标准和步骤,联合帮助企业以低成本消除违法状态,避免“罚后不管”。
  搭建数字执法平台。充分运用各类数字监管应用,加强数据智能分析,提升问题前端感知、监测预警能力。根据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特点,区分日常巡查、抽查、核查等现场和非现场检查方式。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等以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原则上以信用评价、风险等级、线索发现等为基础,实施现场行政检查,实现“精准化执法、系统化治理”。
  创新办案模式,彰显柔性执法的亲和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模式,释放行政执法的温度,着力从法治化、制度化角度,营造和谐宽松的营商环境。一是秉持服务“无处不在”的工作理念,将“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转化为实际行动。做好执法全程宣教工作,激发企业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让企业能够了解执法、理解执法、支持执法。二是秉持执法“无事不扰”的工作理念,落实“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执法方式。尽量压减日常检查频次,让企业安安心心生产经营。三是秉持“宽严相济”的工作理念,对违法行为轻微,无主观故意以及无危害后果的,应包容审慎,教育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规范经营。对严重违法行为果断“亮剑”,重拳出击;对区域性、行业性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根除病灶;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安全问题,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以严查重处体现法律的严肃,以柔性执法传递法治的温度,让企业真正感受到“过罚相当”,用创新执法模式优化营商环境。
  细化裁量基准,提升精准执法的公信力。一是加快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制定和细化工作,让执法人员有法可依、按章办事。处罚裁量标准应“层级化、精细化、数字化”,确保行政机关在具体行政执法过程中有细化量化的执法尺度,行政裁量权边界明晰。二是梳理《不予处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从轻处罚清单》等轻微违法细化裁量“三张清单”内容,聚焦价格、反不正当竞争、广告、知识产权、产品质量、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等多个市场领域,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兼顾严格公正与柔性执法,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三是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阳光执法”。
  强化执法互动,提升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将“枫桥经验”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推动行政执法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有机结合。行政执法机关制定监管规则和标准时,要充分听取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贯通“民呼我为”统一平台与“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畅通执法类咨询服务、投诉举报、诉求反馈绿色通道,完善快速响应、满意度评价等配套机制,高效闭环解决涉企问题。发挥行业协会、平台自治作用,引导企业自查自纠,提升自身防范风险的能力。对重大、疑难、复杂或明显存在较大经济风险的涉企行政执法案件,探索开展经济影响评估,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作者单位:忻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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