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学思

在乡村振兴中传承和发展山西优秀传统农耕文化

  

郭丽云

  农耕文化承载着中华文明生生不息的基因密码,彰显着中华民族的思想智慧和精神追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耕文化是我国农业的宝贵财富,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不能丢,而且要不断发扬光大。”2024年山西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做好2024年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要“创新发展山西农耕文化”,提出要“大力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实施文物保护、传统村落保护、农耕文明传承等工程,创新发展山西农耕文化”。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应积极汲取传统农业优秀因素,深入挖掘其当代价值,不断激活乡村活力,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山西是中国农耕文明的发祥地和黄河中游古老的农业区之一,农产品资源丰富并且历史悠久,农业生产特别是旱作生产技术体系完善,农耕文化丰富多彩。“稷山板枣生产系统”“阳城蚕桑文化系统”“浑源恒山黄芪栽培系统”“长治党参栽培系统”被农业农村部列为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山西列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的有619个,数量位居全国第5位。山西是非遗大省,目前全省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82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49人,项目数和代表性传承的数量均位列全国第三。赓续历史文脉,深入挖掘山西农耕文明的丰富内涵,在保护中继承,在继承中发展,从山西优秀传统农耕文化中汲取精神力量,对于进一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优秀传统农耕文化的保护。一要提高保护意识。综合运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宣传载体,大力宣传山西优秀传统农耕文化,扩大其传播范围和影响力,引导群众增强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农耕文化的意识。推动农耕文化进校园,将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融入思政课程教学中,培育青少年文化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二要建好保护载体。宗祠、古宅、戏台等历史文化遗存,编织工艺、泥塑艺术、版画、剪纸、相声、戏曲、杂技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劳动人民千百年来生产生活的历史遗迹和非物质文化资源,具有重要的文化、社会与经济价值,政府、社会和村民要共同参与到保护、继承、利用中来。三要加强文化资源挖掘和研究。鼓励历史学家、人类学家、民俗学家等多学科专家和研究人员共同参与传统农耕文化的研究,对优秀传统农耕文化发展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等进行系统挖掘和详尽梳理,通过跨学科的交流和合作,挖掘、提炼和阐释优秀传统农耕文化的深层次内涵和历史价值,感悟农耕文化的历史底蕴和文化根基。
  探索打造农耕文化产业体系。在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的过程中,既要注重保护和传承,更要注重创新应用。通过创新农耕文化的表现形式,让文化焕发新的生机,更贴近现代生活,形成农耕文化产业链。依托特有文化遗产资源、传统文化习俗和优美乡村景观,建设农耕文化遗产保护基地、农耕文化产业园或工艺品制造基地,将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应用其中,大力开发特色农产品加工、农业文创产品、手工艺品制作等产业,促进种养产业、文化产业、休闲产业、康养产业、文旅产业等各类富民产业发展,打造符合地方特色的农耕文化产业品牌。尤其要发展乡村文化创意产业,繁荣乡村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促进农文旅融合,增加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以文化赋能乡村振兴,培育乡村经济新的增长点,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足城乡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在乡村治理中充分发挥农耕文化的作用。农耕文化中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等内容,是激发乡村治理活力的重要抓手。在推进新时代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过程中,要积极发挥农耕文化崇德向善、凝聚共识、内化自律的引领作用,努力构建党委政府主导、社会积极参与、村民互动自治的多元共治格局。以各种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为载体,如家风家训、村规民约、族谱村志等,彰显乡村风俗礼仪、价值规范、道德标准,加强乡村群体成员间的文化和情感沟通。丰富推介宣传道德模范事迹的形式和内容,激发村民群众对于家乡的自豪感和荣誉感,营造良好的文化传承氛围,实现优秀传统农耕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融合发展。汲取传统农耕文化中的“孝为先”“和为贵”“亲邻和睦”等治理智慧,丰富基层治理工作形式和手段,综合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文化、教育等多种途径,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就地化解”的治理效果。通过举办农民诗会、农民文艺作品展、乡村优秀文化艺术展演、农耕农趣农味文化体育等活动,突出以文养德、以文化人,强化乡村治理中德治的润心聚力作用。
  加强对传承优秀传统农耕文化的政策支持。一要不断加强管理,制定传承和弘扬传统农耕文化发展规划,建立科学的优秀传统农耕文化管理制度。推进优秀传统农耕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做好保护与传承工作。同时,要推动相关立法工作,为加强传统农耕文化建设提供法律保障。二要加大对乡村地区财政投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乡村传统文化教育与传播项目的开展,加强对传统农耕文化的保护和文化产业扶持力度。三要完善乡村文化人才培养制度。制定人才培育、引进政策,做好人才“引育留用”工作,做到既能吸引专业文化人才,又要留住本乡本土文化人才。建立乡土文化人才库及人才信息网管理制度,从制度上保障民间艺人、民间艺术的发展。四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捐赠资金、图书、文物等方式,支持优秀传统农耕文化的教育与传播工作。组织文化志愿者深入乡村,开展传统农耕文化教育普及活动,帮助乡村居民提升文化素养。(作者为山西开放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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