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科协副主席 杨青坡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允许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通过建立合理取酬激励机制,允许在职科技人员,通过提供技术服务,对增收部分合理取酬,激发广大科技人员创新动能。
出台政策为科技人员松绑。用改革创新手段,在遵守相关纪律要求的前提下,尊重市场规律,出台相关地方性政策,确保开展科技服务和利益分配依法依规,激发科技人员的积极性,鼓励他们主动投身科技推广和运用。
建立利益共同体合理取酬。在出台相关激励政策的前提下,如何推动科技与产业双向奔赴,推动技术人员与经营主体建立利益共同体。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是双向驱动的。技术创新驱动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知识和技术密集型、新兴产业比重上升,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快速推进。一方面,要合理取酬,准确界定科技服务增收的效益,保证经营主体用科技增加效益,激发科技服务市场的需求。另一方面,通过增收提成、技术入股、合伙经营等与服务对象建立利益共同体,确保科技服务有收入,激发广大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