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政法

打造基层劳动关系“工”字品牌

  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事关广大职工切身利益和企业健康发展,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力量,我省各级工会积极打造“工”字品牌,为构建良好基层劳动关系发挥着积极作用。
  当前,全省经济处于回暖向好时期,部分企业受订单影响,用工需求仍有待提升,加之智能化替代劳动力趋势明显,基层劳动关系的风险点增多,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出新的要求。打造基层劳动关系“工”字品牌,推动基层劳动关系治理各方资源力量整合,是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要求的应有之义,也是工会扛起政治责任、推动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的务实举措。
  建设工会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点,要做到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要注重劳动争议预防预警,帮助指导职工签好劳动合同,督促企业依法用工、规范管理;要健全完善工会劳动关系发展态势监测分析和研判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关系风险排查,做到劳动纠纷不积累、不扩散、不升级;要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提高劳动争议调解处理实效,将基层站点建成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的“前哨”,建成把握职工思想动态、收集矛盾纠纷信息、预防劳动争议纠纷的“前沿”,成为劳动关系治理领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阵地。
  建设工会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点,要不断丰富服务功能,最大限度延伸工会工作的手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是工会的基本职责。要从职工群众关心的点滴小事做起,聚焦职工普遍关注的劳动就业、收入分配、技能培训、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问题,持续不断优化普法教育、监督引导、保障权益等服务,拓展服务宽度和深度,更好地服务和发展民生,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建设工会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点,要找到企业发展与职工权益的最大公约数。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近年来我省工会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推动取得积极成效。要发挥工会参与作用,建立健全“工会+法院+检察院+司法+人社”协调联动机制,推广实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制度,共同促进劳动争议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要主动与人社部门、工商联、企业联合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沟通,积极引导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开展民主协商,凝聚政府、工会、企业、职工促和谐、保稳定的强大合力。
  遍布于乡镇、街道的中小微企业是劳动争议的多发点,也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点。建设工会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点,打造基层劳动关系“工”字品牌,让工会成为职工群众利益诉求表达的第一倾听人,矛盾调处的第一协调人,问题情况的第一报告人,畅通工会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杨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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