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评论

让百姓住上更好的房子

  住有所居、居有所安,是人民幸福的一个重要基点。近期举行的“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系列主题第四十二场新闻发布会指出,在房地产和住房保障工作方面,我省持续优化房地产政策,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坚决打赢保交房攻坚战,努力让人民住有所居。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关系人民安居乐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能否有效解决群众,尤其是新市民、青年人等的住房问题,事关每座城市的发展和民生福祉。新市民、青年人作为劳动力市场的主力军,解决好他们的住房问题,有效降低其城市生活成本,才能帮助他们尽快融入城市生活,进而安居乐业。长远来说,可以增强地区劳动力配置效率和经济活力,有效提升城市竞争力,促进城市和谐稳定、发展繁荣。
  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是完善住房制度和供应体系、重构市场和保障关系的重大改革,“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和新市民住房问题。近年来,我省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坚持政策支持、多方参与,持续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实现群众尤其是新市民、青年人住有所居。一方面,支持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截至2024年11月底,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已开工(筹集)4.48万套,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另一方面,持续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今年累计向1.08万名灵活就业人员发放贷款35.83亿元,为新市民、青年人“住有所居”提供了有力保障。
  保障性住房是政府工程,是民心工程。把保障性住房建设成“好房子”,让群众住得健康,用得安全方便,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年来聚焦的重点工作任务。现代人更注重生活品质,我省要进一步在居住品质提升方面再发力,从“有居”“宜居”到“优居”,多主体、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监督管理,按照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的标准,做好户型设计、配套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让城镇低收入家庭、青年人、新市民等住房困难群体有房住,也能留得下、住得好。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在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视角下,高标准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一定可以助力更多群众扎根城市,安居乐业,努力为美好生活而奋斗。

沈鑫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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