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在经济发展模式从传统向创新驱动转型的过程中,灵活就业是吸纳劳动力的“蓄水池”,为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有效降低失业率;是激发市场活力的“新引擎”,催生了共享经济、零工经济等新业态,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是保障民生福祉的“暖心桥”,打破地域、学历、年龄限制,让更多人凭借自身能力参与社会生产,获得收入提升生活水平,缩小贫富差距。
山西作为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正积极培育新兴产业,推动经济多元化发展。灵活就业模式与新兴产业的发展需求高度契合,能够为数字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提供灵活高效的劳动力支持。构建灵活就业新生态,既是缓解当前就业压力的务实之举,也是实现2025年我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这一目标的战略选择。
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制定和完善针对灵活就业的专项政策,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在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权益保障。引导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人员积极参保,降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门槛,允许其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合适的缴费档次,提高参保率。设立灵活就业创业扶持专项资金,为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者提供创业补贴、小额贷款等支持,鼓励其自主创业。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让灵活就业人员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构建适应灵活就业特点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根据市场需求和灵活就业人员实际情况,开设多样化、针对性强的培训课程。整合政府、企业、社会培训机构等资源,形成培训合力。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学习渠道。建立培训与就业对接机制,提高培训的实效性,使灵活就业人员通过培训掌握一技之长,提升就业竞争力和收入水平。此外,对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的灵活就业人员给予一定的培训补贴,激发其参加培训的积极性。
强化劳动权益保障。建立健全灵活就业劳动权益保障机制,明确灵活就业劳动关系认定标准,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害灵活就业人员权益的违法行为。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渠道。推动建立行业集体协商制度,通过行业协会、工会等组织,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问题与企业进行协商,维护灵活就业人员的整体利益。同时,加强对灵活就业人员的法律宣传和咨询服务,增强其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灵活就业作为就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劳动力市场多元化发展的“关键路径”,是引导广大劳动者从“传统就业定式”迈向“多元就业模式”、就业资源从“有限配置”走向“高效利用”的过程。随着我省灵活就业政策支持体系的完善、各类灵活就业服务平台优势的发挥以及劳动者对灵活就业接受度的提升,越来越多劳动者将与我省多样化的就业需求相向而行,助力我省稳定就业大局加速而行、稳步致远。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对外开放研究所 黄桦 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