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学习周刊·学思

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纪律教育机制

  

韩云霄 叶全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纪律教育机制,使纪律教育贯穿干部成长全周期、融入组织管理全过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党的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将纪律教育贯穿党的纪律建设全过程,系统深入、常态长效加以推进,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纪律教育机制,使纪律教育贯穿干部成长全周期、融入组织管理全过程。”这是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引导推动党员养成纪律自觉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强化组织领导机制,推进纪律教育落地落实

  坚强的组织领导,是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开展纪律教育的前提和保证。各级党组织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实施,把开展纪律教育作为一项长期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是党委(党组)要扛起主体责任。党委(党组)在组织中起着领导作用。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纪律教育,将其纳入党委(党组)议事日程和党建工作要点,全面规划、系统部署。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谋划、靠前指挥,带头学习、作出表率。党委(党组)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开展纪律教育的指导督促。
  二是相关职能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党校(行政学院)是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主阵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要把纪律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中之重,纳入各类班次主干课程,综合运用理论讲授、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结构化研讨、现场体验等多种方式,组织学员学习。
  三是党支部要发挥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各党支部要把纪律教育贯穿支部党建工作始终,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通过党支部书记领学、专题辅导讲座、交流学习体会、观看专题片等形式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在日常、学在经常。

建立教育引导机制,推动纪律教育入脑入心

  党员的纪律规矩意识和遵规守纪自觉,不是与生俱来的,必须通过持续的教育引导才能达成。
  抓住重点对象,以管住“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要加大对“一把手”、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的纪律培训力度。“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要突出抓好这个“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加强对“一把手”的教育引导,使其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年轻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生力军,要高度重视年轻干部纪律教育,让他们从进入干部队伍起就知道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新提拔干部在迎来职务晋升时,也意味着拥有更大的权力,同时也面临着更大的廉洁风险,要积极教育引导新提拔干部严守纪律规矩、夯实廉政之基。
  深化教育内容,坚持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一方面,要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党章党规党纪作为纪律教育的重中之重。要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认认真真悟,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另一方面,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纪律教育和理想信念、党的宗旨、革命传统等教育贯通融合。要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激发共产党员崇高理想追求。
  注重教育方式,把正向引导和反面警示结合起来。要发挥先进典型示范激励作用,深入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以案示警、以案明纪。树典型、学先进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要注重依托新媒体新技术新平台,运用微信、微博、微视频、抖音等,全方位、多渠道选树宣传先进典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对标先进、见贤思齐,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警示教育是最好的清醒剂。要挖掘用好本地区本单位警示教育资源,通过拍摄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深入剖析违纪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完善制度保障机制,推动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科学化的制度规范是机制正常运行的条件和保障。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纪律教育机制必须着眼于建立健全一整套科学完备的制度,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
  一是建立健全各层级学习制度。建立健全理论学习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体系。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理论学习制度,是提升党员干部理论水平的必然要求,同时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员干部的领导能力以及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具有深远意义。要健全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继续弘扬党内集中教育这一优良传统,健全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机制。此外,党员干部不仅要在办公室内认真上好党课、深入学习理论,还要深入基层、一线进行理论宣讲,倾听群众意见,实现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
  二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要将纪律教育纳入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巡视巡察等,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点对点”反馈,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整改落实;对重视不够、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和整改不力的,要严肃处理,推动纪律教育有效覆盖。
  三是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一方面,要把纪律教育开展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要把纪律教育学习情况作为党员、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等的重要依据,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切实增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作者单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文系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逻辑与时代价值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3CKS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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