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要闻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二〇二六年二月四日在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冯军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在最高人民法院正确指导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忠实履行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的重要职能,全省法院受理审判执行案件78万件,审执结73.5万件,16项审判质量管理指标全部进入合理区间,其中11项优于全国均值、3项位居全国前五,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步,为我省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聚焦讲政治铸忠诚,以履职担当践行“两个维护”

  牢记“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切实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省高院党组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集体学习57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研讨交流11次,举办全省法院院长专题研讨班,最高法院重点课题《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审判领域的实践研究》成功结项,不断夯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思想基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最高法院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举措188项,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坚持以高水平党建引领高质量审判,扎实推进“六大工程”,8家法院党建工作经验分别被评为全国法院和我省政法系统优秀党建案例。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互促,推动审判质效全面提升,全省法院上诉率同比下降3.34个百分点,审限内结案率优于全国均值1.69个百分点,平均结案时间较全国均值少11天,案访比降幅55.56%,人民法院履行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的成效进一步彰显。

二、聚焦保安全护稳定,以司法之力建设平安山西

  守牢政治安全。严厉打击颠覆破坏、间谍窃密、邪教等犯罪,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着力铲除黑恶势力经济根基,对逃匿国外的王某某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嫌疑人,依法裁定没收违法所得4981万元,落实“打财断血”。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103件。依法判处台盟中央原常务副主席李钺锋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彰显党中央及省委“零容忍、出重拳”的反腐决心。
  维护社会安全。依法惩处各类暴力犯罪,审结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犯罪案件1556件。保持严惩毒品犯罪高压态势,对跨境走私、大宗制造贩卖毒品的主犯邰某某、李某某等人执行死刑。助力生产安全风险防范,强化安全生产司法保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支持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基层法院入驻县级综治中心实现全覆盖。省高院与省总工会、省妇联、省侨联、省贸促会、省残联等开展交流会商、同堂培训,健全完善“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做实指导调解、诉调对接、多元解纷工作,经验做法被《中国新时代“枫桥经验”指数报告2025》收录。
  保障人民安全。深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整治,审结涉缅甸、柬埔寨等境内外电信诈骗相关犯罪案件2794件,追赃挽损8547万元,守好群众“钱袋子”。艾某某等诈骗案入选最高法院依法严惩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守好群众“救命钱”。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审结涉食药犯罪案件366件,判处从业禁止146人,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从严惩治网络暴力犯罪,审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89件190人。积极助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力惩治群众身边“蝇贪蚁腐”。
  护航经济安全。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等相关犯罪案件257件,审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银行卡纠纷等案件12.06万件。朔州市应县法院针对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审查不严格、催收不及时等问题制发司法建议,推动金融机构建立10项风险防控制度,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向社会领域传导。着力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服务“保交楼、保交房”。

三、聚焦促转型优环境,以公正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

  服务保障坚定有序推进转型发展。积极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审理知识产权案件6507件。太原中院依法审理某能源公司与某科技公司技术合同纠纷,建成VR矿山安全生产培训平台,推动传统能源行业数字化升级。加强驰名商标、老字号、地理标志的司法保护,妥善审理清和元、沁州黄等传统品牌商标侵权纠纷案件,有力惩治“傍名牌、搭便车”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坚持“积极拯救”与“及时出清”并重,办理破产重整、清算等案件369件。
  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审结商事一审案件40.84万件,4个“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协同实践”优秀案事例被全国工商联通报推广。积极开展“送法进企”活动,为451家企业宣讲法律法规。临汾市襄汾县法院对明知企业已结清拖欠农民工工资,仍作出“顶格处罚”的非诉行政强制执行申请裁定不准予执行,入选最高法院涉企行政强制典型案例。贯彻善意文明执法理念,对912家企业暂缓适用强制措施,为企业释放资金3.54亿元,帮扶302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大同中院积极适用失信惩戒宽限期制度,支持某建设工程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筹措资金支付农民工欠薪,该案入选最高法院“严格区分失信、失能被执行人,强化信用修复典型案例”。
  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做实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审结行政一审案件6024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818件。太原中院在审查某局对某公司行政处罚非诉执行案件时,及时向市政府制发司法建议,推动行政机关主动纠正“小过重罚”,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异地管辖改革,工作经验荣获法治时代创新论坛“2025年社会治理与社会工作创新案例”。省高院聚焦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机衔接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助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服务加快建设美丽山西。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审理环境资源案件3819件。省高院与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服务保障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和污染防治,运城市万荣县法院依法判处跨省收集、非法倾倒、堆放1.44万吨危险废物铝灰的袁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判令承担铝灰转运、处置费用1000余万元,该案入选“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典型案例”。助力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大同中院研究提出“减碳代偿”方案,推动某电力公司以3150吨烟尘、氮氧化物减排量替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晋城市阳城县法院责令非法采矿被告人原某某等人聘请专业机构对破坏的耕作层进行生物改造、土壤熟化,土地重新达到耕地标准,落实落细“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
  服务文脉保护与文化传承。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力度,审结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故意损毁文物等犯罪案件26件。长治市黎城县法院设立非遗司法保护基地,为千年非遗传承注入法治动能。在省内重点景区设立法律服务站、巡回审判点,联合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构建旅游纠纷联动调处平台,推动文旅市场健康发展。晋城市沁水县法院化解某文旅小镇900余万债务纠纷,带动周边200余名村民就业,助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

四、聚焦解民忧惠民生,以司法为民增强群众获得感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妥善审结婚姻家庭、劳动就业、相邻关系、消费纠纷等民事一审案件6.49万件,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3.62万件。省高院与省人社厅、省总工会联合发布9起劳动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更好保障就业这项最大的民生工程。晋城市高平市法院依法确认外卖骑手与电商平台的劳动关系,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法院依法认定医美服务的消费属性,针对经营者的商业欺诈行为判决“退一赔三”,向行政管理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持续加大物业纠纷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审结物业合同纠纷2.21万件。持续加大妇女权益保护力度,制发人身安全保护令334份。大同中院明确“订婚事实不影响强奸犯罪构成”裁判规则,依法认定违背妇女意志、侵害妇女权益的席某某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该案获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
  用心守护“一老一小”。弘扬孝亲敬老美德,全省法院审结赡养纠纷案件494件。严惩坑老骗老犯罪。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展“法护春苗”专项活动,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7123份、家庭教育指导令429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626次。全省法院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专题授课1264场次,覆盖学校917所、师生42.58万人次。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严格依法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帮助迷途少年重启人生。
  全力兑现胜诉权益。多措并举解决“执行难”,全省法院执结执行案件30.83万件,执行到位金额456.14亿元,执行到位率优于全国均值。发挥“以保促执”“以保促调”的积极效应。运用交叉执行破解长期未执案件,办理交叉执行案件8343件,2个案例入选最高法院交叉执行典型案例。巩固拓展“终本清仓”,出清率位居全国法院前列。加大拒执惩戒力度,审结一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175件。创新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联合阿里资产首创VR零距离看“法拍房”服务,打造“双十一”司法拍卖专场。开展执行工作规范提升行动,10个执行典型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居全国法院第9位。
  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严守耕地红线,审结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等案件918件,保护种业“芯片”,依法审理“金山楂”“蟠形冬枣”等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22件,严惩制售假种、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违法犯罪。优化乡村司法服务,临汾中院联合市工商联设立惠企兴农服务调解专区、运城市稷山县法院将解纷功能嵌入“未来乡村”App,实现涉农纠纷“一处跑、线上办、高效解”。
  加强涉军维权工作。切实维护国防和军队利益,持续深化军地协作,加强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保护。省高院成立涉军维权办公室,与武警山西总队签署共建合作协议,会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多部门出台指导意见、发布典型案例。10个集体和个人荣获“山西省国防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聚焦抓改革强管理,以提质增效守护公平正义

  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发挥院庭长带头示范作用,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全省法院院庭长办结案件23.93万件,阅核案件35.77万件。加大审级监督和再审纠错力度。强化审判委员会监督指导作用,全省法院召开审委会2382次,研究案件5933件、事项1129个,其中省高院召开审委会66次,位居全国前列。
  做优科学审判管理。充分发挥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的“体检表”功能,省高院召开6次审判质效研判会商会,“点对点”发出督办提示24次,推送审判质效通报26期,督促全省法院有的放矢补短板强弱项。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各条线指标全部优于或处于合理区间。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具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依法公正审理国家赔偿案件。依法保障律师各项执业权利。
  做实做好服判息诉。大力推行判前释法、判中析理、判后答疑,运城中院建立覆盖立审执的全流程司法释明体系,促推3364案当事人对法院生效裁判服判息诉、自动履行,涉诉信访案件下降13.4%。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法治化,持续做好“有信必复”工作,全省法院办理来信1.86万件,来信回复率、答复率等五项指标位居全国法院第一。

六、聚焦强作风提素能,以严管厚爱锻造法院铁军

  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省高院党组学习交流研讨23次,建立青年干警列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创办“法润青·晋知行”学习品牌,建立完善司法调研、执行规范化等9项制度,推动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提升审判质效、促推工作发展、建设过硬队伍的实绩实效。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始终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院,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对全省法院执行案款进行专项审计,与省委政法委联合对临汾中院党组开展政治督察和司法巡查,会同吕梁市委对吕梁中院开展政治巡察,切实加强对下级法院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有效信息18.11万条。
  持续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学习型研究型法院建设,组织重点研究课题136项,培训干警8.8万人次。评选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司法建议68篇、优秀庭审9场,持续用好“案例库”“法答网”平台解难答疑,1个案例被确立为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广泛开展“争做韩旭辉式好法官”学习活动,全省法院26个集体、42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表扬,省高院1名优秀法官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

七、聚焦强公开树公信,以自觉接受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省高院认真落实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对法院工作报告作出的决议,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审判工作,集中邀请220余位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案件、见证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691次,共同维护公平正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9万件。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省高院组织“在路上”全媒体直播4场,1200余万人次在线观看,举办开放日活动480场,发布典型案例1749个。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公开司法文书45.26万篇,公开率、公开增幅均居全国法院首位。
  同时,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短板弱项:一是司法服务保障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的前瞻性、精准性、有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审判质效与全国先进法院相比仍有差距,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力度仍需加大;三是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全面从严管党治院还需持续用力。
  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一体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严格公正司法,持续提质增效,深化司法改革,狠抓队伍建设,更好履行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的重要职能,为推动我省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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