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监测数据质量,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编制了《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风险管控指南》(DB14/T 3592-2025)(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已于2025年12月30日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将于2026年4月1日正式实施。
《指南》适用于山西省内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的监测质量风险管控工作,规定了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风险管控的术语和定义、工作流程、前期工作、风险评估、应对和验证及记录和报告等内容,填补了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风险管控领域相关标准规范的空白。《指南》的实施,将为我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有效开展监测质量风险管控提供技术指导,助力监测机构合理配置资源、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升合规运营能力,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本报记者程国媛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