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对山西法院“一站式”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朔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王学良荣获先进个人殊荣。
王学良2014年12月进入朔州市朔城区法院工作,现任朔城区法院立案庭庭长,三级法官。在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行政审判综合团队、民事审判庭等多个部门锻炼和工作,办理了各类案件2000余件。先后被评为“优秀书记员”“优秀法官助理”“优秀法官”“先进工作者”“扫黑除恶先进个人”“新闻宣传先进个人”等。
诉讼服务中心是人民法院履行公平正义职责、接受人民监督的第一窗口,王学良带领立案庭工作人员把“最好的场所、最便捷的服务”提供给人民群众。他创新性提出“提取诉讼公因式”的举措,将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程序性事务剥离,集中推向诉讼服务中心前台,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咨询、立案登记、材料收转、案件排期、财产保全、司法鉴定、缴费退费、诉前调解、多元化解、诉调对接、案件速裁、跨域立案、集约执行等二十余项司法服务,打造出“智能化、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诉讼服务中心。
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基层治理和源头解纷要求,与区保调委、市医调委、区司法局、区交警支队、部分街道办、社区居委会等建立诉调联动机制,在社区、企业设立“法官工作室”“法官工作站”,定期去解纷、服务,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助推基层治理法治化。他大力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与朔州市仲裁委达成合作协议,充分发挥仲裁和诉讼两种纠纷化解机制的工作合力,最大限度提升纠纷解决效率。他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努力探索符合朔城区特点的诉讼服务模式,全力建成了“全程透明、集约办理、分流引导、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释放出更多的司法改革红利。
执法担道义,躬身作公仆。王学良表示,将始终牢记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牢记执法为民、公正廉洁的价值追求,勤勉尽责,忠诚履职,干净奉献,勇于担当,全心全意为法治朔州建设贡献力量。
本报记者章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