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天天3·15

居家办公的工资标准如何确定?

  市民郭女士致电本报咨询:“今年4月份开始,我就只好居家办公,总共将近45天的居家办公时间。这个月又开始居家办公了,我单位是一家民营企业,只要居家办公,就只能发放原工资的50%,我想问问,单位这样做合理吗?居家办公的工资标准如何确定?”
  省人社厅:最高人民法院12月27日发布《关于为稳定就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推动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除依法按协商程序降低劳动报酬外,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通过居家办公或者灵活办公等方式提供正常劳动,劳动者请求按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其工资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支持。依法妥善审理相关案件,积极引导和支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协商,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稳定工作岗位。坚决反对就业歧视,妥善审理平等就业权纠纷案件,依法纠正用人单位因性别歧视、地域歧视等不予招录、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破除各种不合理限制,推动高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创业。对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离校的应届毕业生,在处理相关案件时要引导用人单位推迟签约时间,相应延长报到接收、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

本报记者秦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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