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法治天地

太原中院:利剑向“打假官司”者出鞘

  本报讯(记者章大军)1月16日,太原中院召开规制不诚信诉讼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太原法院规制不诚信诉讼,优化诉讼生态的举措和成效,并发布了8起典型案例。
  太原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晓宇、金融审判庭庭长唐璐进行了新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院新闻发言人、研究室主任张宏主持会议。
  诚信诉讼是民事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也是构建诚信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当行使诉权乃至滥用诉权等不诚信诉讼行为破坏了正常的诉讼秩序,侵害了相对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损害了司法公信力,也直接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司法体验和对公平正义的合理期待。
  记者获悉,太原中院下大力气常态化优化诉讼生态,通过对内加强审判监督管理、规范审判权运行,对外规制不诚信诉讼行为,严惩虚假诉讼,先后发布19个典型案例,对13起不诚信诉讼案件参与人共罚款82万,以涉嫌虚假诉讼罪移送公安机关14人,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29人,推动营造公正、高效、诚信、廉洁、阳光的良好诉讼生态。
  杨晓宇介绍,早在2020年,太原中院就以打击虚假诉讼为突破口,开展“严守审判纪律,严惩虚假诉讼,优化诉讼生态”为主题的“两严一优”专项工作,并对虚假诉讼典型案例进行曝光。两年来,太原法院陆续出台《进一步防范和惩戒虚假诉讼办案指引》等多个指引性文件,关口前移,从事后打击惩治延伸到全程引导防范规制,探索对不诚信诉讼行为的系统治理。
  2022年9月,太原中院召开专题研讨会进行论证,并制定了指导两级法院审判实践的《关于规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不诚信诉讼行为的工作指引》,使法官在对不诚信诉讼行为进行识别防范规制时,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措可施。
  《工作指引》实现了规制举措对诉讼主体、诉讼流程、不诚信诉讼行为的全覆盖,以优化诉讼生态为导向,双向发力。对内加强审判监督管理、规范审判权运行,着力解决法官对不诚信诉讼参与人“不想管、不会管、不敢管、管不好”的问题;对外规制不诚信诉讼行为,惩防并举,力求达到诉讼参与人在主观上“不想为”、客观上“难以为”、作出不诚信行为必被罚的规制效果。同时,公检法司联动,社会力量参与,新闻媒体助力,推动构建不诚信诉讼共防共治格局。
  记者了解到,1月10日,山西省律师协会发布《行业行风监督委员会诚信诉讼倡议书》,再一次证明公正、高效、诚信、廉洁、阳光的诉讼生态是所有法律人的共同心愿,太原法院的做法受到了法律共同体的认同和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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