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法治天地

“轻伤不下火线”的正义守护者

——记全国办案标兵、大同法官杜渊文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决定》下发,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一级法官杜渊文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他此前曾被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办案能手”“十佳法院干警”,被中共大同市平城区委、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授予“平城区劳模标兵”称号,被山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他理想信念坚定,政治过硬;他审判业务精湛,本领高强;他严格公正执法,细致严谨。从事刑事审判十几年来,审判工作十六年来,他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爱岗敬业,公正执法,以扎实、严谨、廉洁的工作作风,求真务实的敬业精神,得到领导的认可和同事的赞誉。

勇挑重担,一贯之秉公办案

  2018年,杜渊文被抽调至平城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专班,作为专班成员,他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投身到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他坚持把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在“准”字上下功夫,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防止拔高或降格处理。2018年1月以来,承办或参与审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共计11件,结案11件。对认定黑恶势力犯罪的被告人判处二十年至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严格落实“打财断血”,注重财产刑的运用,对被告人处以三千元至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不等的财产刑,并对已生效案件依法移送强制执行,体现了人民法院从严从重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决心和态度,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他年平均审结刑事案件一百余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甘于奉献,病床上坚持阅卷

  回忆起当时办理的一个大案,法官助理杜思瑶颇有感慨。那是一起冯某某等十九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伪造国家机关公文一案,杜渊文是主审法官。“杜老师连续工作20多天没有好好休息,且连续55个小时高强度‘作战’,全身心投入到案件证据、事实的梳理、核对、审理报告的撰写工作中,每晚工作至凌晨时分才能休息,反复审视着涉黑犯罪集团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特征。超负荷工作的他晕倒在了办公桌上。这时我才知道,选择法官职业是他心甘情愿为之奋斗一生的事业。他从没有因为过度辛劳而抱怨,更没有因为工作繁重而懈怠,始终以最饱满的激情投入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之中。”杜思瑶说。在医院打了一次点滴就强烈向医生要求立刻出院回到工作岗位,参与完成的《被告人冯某某等十九人涉黑案件的请示报告》多达312页,案件判决书长达200页,字数达12.82万字。在时间与卷宗的厚度中有他勤勉踏实、认真负责、任劳任怨的身影。“为尽快结案,在病床上都让我把案卷送过去,他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真谛,把对法治信仰的坚定守护,化作默默耕耘的身影,用一摞摞案卷、一份份判决,履行着一个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诠释着新时代人民法官的初心和使命。”杜思瑶言语间充满着敬重和敬佩。

勤奋钻研,秉公正绝不含糊

  杜渊文的另一项工作是未成年人案件审判,他在未成年犯罪案件中以司法温度厚植为民情怀,办案过程中针对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的特点,积极探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下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方式方法,因案制宜,寓教于审,将审判与教育相结合,将感化教育和心理疏导贯穿于整个案件审判的流程之中。
  “刑事审判工作关乎一个人的自由乃至生命,容不得一点含糊,必须秉公执法、无私无畏,严格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力争把每一个刑事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这是他一贯秉持的办案原则。无论案件大小,卷宗材料一页一页地仔细看、证据一个一个地认真审查,正是他这种较真碰硬、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使得他审结的每一个刑事案件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刑适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期间共计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9份,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贡献力量。真正实现了“办理一批案件,净化一方环境”的社会效果。每每有人问及他当年为何选择法官职业时,他总是微微一笑,淡淡地说:我觉得我更适合这个职业。短短的一句话,跃然而出的是对司法工作的热爱。
  杜渊文是个比较内向的人,不爱说话。“民事审判对我来说,是个新课题,也是新挑战,不时拜师学艺,精读《民法典》以及民事审判方面的专业书籍,尽快进入新角色。”杜渊文说。

本报记者章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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