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法院文化

正向激励+反向督促 让信用真正成为“硬通货”

  •   为树立诚信意识,优化营商环境,万柏林法院积极探索建立自动履行和信用修复机制,推进失信信用惩戒向精准化、精细化发展,让“失信受罚”和“守信获益”真正成为社会共识,让信用真正成为市场经济的“硬通货”。
      自实施以来,当事人自动履行的案件数大幅上升,正反向激励机制实施成效显著。

    正向激励引导,让诚信履行有红利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解纷思路,转变法院一味强压硬执、当事人被动履行的工作理念,在继续保持强制执行高压态势的同时,通过正向激励,积极开展自动履行引导督促工作。
      强化履行引导。在民商事判决书后附《提示告知书》,提供法院指定账户方便负有履行义务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将执行通知前置,有效解决审判执行断层问题,加快执行进程,节约司法资源,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兑现。
      创新信用修复制度。发布《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向主动履行判决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企业发出太原市首份企业《信用修复证明》,以此对积极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实施正向激励,帮助企业“脱困重生”。自信用修复制度实施以来,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或和解600余件,涉及标的1.5亿元。
      建立“执行宽限”机制。对于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主动清偿一定比例的债务,且书面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完毕所有债务的以及申请执行人同意、受灾受疫小企业、信用记录良好企业,可以依被执行人申请或依职权给予其一定宽限期。
      落实守信激励“六删除”。生效文书履行完毕应删除失信;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应删除失信;申请执行人申请可删除失信;纳入期限届满应删除失信;受理破产案件应删除失信;积极履行生效文书可删除失信。
      探索被执行人自行处置房产制度。针对涉房产类执行案件在强制执行中存在的成交价低、成交率低、易引发当事人不满情绪甚至对立情绪的情况,万柏林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能动性,探索精准化财产变价处置模式,开创了被执行人自行处置房产制度。
      在被执行人提供足额担保且人民法院可控制房屋处置价款的前提下,法院监督被执行人按照合理价格自行变卖房屋,既激发了被执行人处置自身财产的积极性,又最大限度实现了执行标的价值。

    反向惩戒督促,促进信用体系建设

      “共享+公开”,形成失信曝光的强大压力。推进司法大数据与信用数据信息共享融合。充分运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法院诉讼服务网等,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终本案件信息等,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监督+惩戒”,形成处处受限的强大震慑。强化执行联动和失信联合惩戒。与多部门构建以“绿色通道”为核心的执行联动机制,实现司法协助业务的专人对接、优先办理和及时反馈。向行政单位定期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参与土地招拍挂、参加团队旅游等。
      对于穷尽手段仍未执结的案件,建议申请执行人采取执行悬赏措施。以司法的强制力和严厉的信用惩戒,形成“奖励守信、惩戒失信”的大格局。

    本报记者章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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