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2022年,省市场监管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作部署,以消费环境建设为重点,建立完善协同、高效、便捷消费维权机制,大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为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四大举措”持续提升消费维权效能
一是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不断优化消费维权机制建设,推动消费纠纷快速、高效处理,加大跨部门协同办案力度。全省市场监管12315工作机构通过全国12315平台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13.6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300万元。二是全力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活动,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鼓励引导线下经营者积极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目前全省12385家企业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无理由退货数量约41.64万件,退货金额达5785.18万元。三是持续推动消费纠纷源头化解,不断加强ODR机制建设,积极引导经营者入驻12315平台在线解决消费纠纷,目前我省进驻平台的ODR企业数量3062家,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四是充分发挥基层维权组织积极能动作用,持续提升化解纠纷能力,目前全省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2011个,全年度调解消费纠纷1753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69.06万元。
一个“意见”强化消费纠纷维权机制建设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制度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消费维权效能。二是强化“大市场、大监管、大消保”的理念,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联席会议作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的消费纠纷联动处置机制。三是建立了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机制。每月发布全省市场监管类投诉举报数据分析报告暨消费提示,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四是成立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标准化技术专家组,以标准引领规范、提升消费维权和放心消费创建等工作。
多措并举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
消费维权协同共治成效显著。一是不断丰富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内容和形式,积极推进“山西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活动”,大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全省培育放心消费单位3000余家。二是指导全省11市117个县健全完善市县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间消费维权工作通报机制,为有关部门制定消费政策和加强市场监管提供了决策参考。三是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积极协商相关行政机关、新闻媒体、行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建立健全信息共享、难点问题会商、重大纠纷联处等机制,形成了行政监管与社会监督有效互补的协同格局。
合同行政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一是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对涉及老年人“食品”“保健品”等领域的合同欺诈、网络交易合同侵权、粮食购销合同不公平交易等侵权行为的整治。二是聚焦校外培训、房地产、汽车销售等行业开展合同监管“回头看”。三是组织开展了对典型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点评,为各地开展不公平格式条款监管执法提供参考。四是以多种形式宣传推广17个涉农合同示范文本,走访涉农企业240户,指导签约1800余家,依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制度建设,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不断创新消费维权机制,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在消费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本报记者王星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