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网络交易监管工作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创新网络交易监管和服务,重点把握平台主体责任落实、强化网络交易监管执法、提高智慧监管效能、创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等工作任务,着力规范线上市场秩序,持续优化网络市场环境,促进网络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
扎实履职尽责
当前网络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已然成为经济社会转型、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消费升级的重要推动力。2022年,省局网络交易监管工作立足“贯彻1部法,同步2条线,发挥3个作用,聚焦4网建设,突出5种类型”工作目标,稳步推动网络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贯彻“一部法律”,提升监管效能。全面落实《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完善机制,制定《网络交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加强网络交易监管预警,提高网络交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强化服务,开展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积极指导、协调运城市政府申报。政企协作,与阿里本地生活服务公司签署“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治理合作”协议,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政企联动、协作共治目标,为网络市场监管开创新路径。
覆盖“两条主线”,完善监管体系。印发《关于推进网络市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线上线下全覆盖,各业务条线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网络交易监管格局。开展冒用“山西老陈醋”“汾酒侵权仿冒”等网络交易信息专项监测22次,共监测网络经营主体22.5个次,发现违法线索600余条,及时下发属地核查处置,较好解决了基层线索发现难、固定证据难等问题。
发挥“三个平台”,丰富监管手段。发挥网络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协同治理作用,聚焦重点领域和突出社会热点,联合10部门开展2022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打击网络市场违法行为,查处各类网络违法案件300余件,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发挥“网络交易监管平台”以网治网作用。推进网监平台应用,助力“线下力量支持线上监管,线上数据赋能线下执法”目标。发挥电子商务平台主体约束作用。全面开展电商平台“亮证、亮照、亮规则”点亮行动,省内10家平台、7356家平台内经营者,全部亮照经营,亮证1675件,亮规则98件,自建网站等亮照1143件,清理虚假过期无效证照280件。
聚焦“五类主体”,探索监管模式。聚焦“平台、平台内经营者、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经营者、相关服务提供者”五类网络市场主体,在对新业态、新模式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基础上,积极探索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同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活动,要求网络交易平台报送有关身份信息,切实提升平台规范水平。
以“五个强化”为突破
着力维护市场秩序
下一步,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总局和省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立足“五全为基、六有为要”行动图谱,着力推动我省网络交易市场有序发展。
强调研,在完善机制上“再突破”。立足网络社区团购等网络交易新业态、新模式,深入相关平台企业开展调查研究,把握发展趋势、特点,积极探索制定合规指引,不断完善网络交易监管机制,持续提升履职效能,促进我省平台经济规范有序发展。
强监测,在智慧监管上“再加码”。充分发挥网络交易信息监测职能,不断完善监测模型,持续做好网络销售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军字号烟酒”、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危险化学品等专项监管监测任务,精准发现违法线索,及时跟踪处置,提升以网管网水平,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放心的网络市场环境。
强执法,在专项行动上“再下功”。加强对网络交易违法情况的分析研判,围绕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联合网络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依法处置违法行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同时,立足网络市场厅际联席会议制度,与相关成员单位联合开展调研、指导、检查,强化协同配合,提升网络市场跨部门、跨领域综合监管能力。
强治理,在落实责任上“再发力”。压实平台主体责任与属地监管责任。持续推进网络交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监管内容与形式,着力提升网络交易主体规范水平。组织开展优化平台协议规则专项行动,实现对规则协议的评审、修改、补充,推行合同示范文本,促进协议规则更加公正公开透明。贯彻落实总局即将出台的《互联网平台合规管理指引》、互联网平台企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规定等制度,督促平台企业强化合规管理,不断提升主体规范水平。
强服务,在示范引领上“再提升”。借鉴学习全国示范区创建工作经验和创新举措,充分发挥示范区创建的带动引领作用,在壮大网络市场规模、优化网络营商环境、提升监管效能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以点带面推动网络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胡燕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