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加强主体责任监督落实、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分级督导强化风险管控……2022年,省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坚持问题导向,着眼安全风险防控等举措,实现了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态势稳中向上,守住了全省食品流通环节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安全事故和重大舆情事件的底线。
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监管
升级完善了监管总仓和追溯平台,开展了进口冷链食品及相关从业人员风险排查和整改专项行动,持续严格落实总局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监管月报制度,全年在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监管中共检查经营主体182059户次,实施行政处罚案件43起。
加强主体责任监督落实
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企业自查、索票索证、台账记录、产品追溯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市场开办者严格履行市场管理法定义务,建立健全入场经营者信息档案,完善场内巡检和抽样检验等制度。
持续开展自我承诺活动
深入推进全省食品超市继续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分解活动内容,细化工作步骤,形成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省11个市参加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的食品超市总数达到11321家,有效推进了食品超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严格农批市场食品查验
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综合治理,全省农批市场基本达到了监督管理严格、主体责任明确、查验制度落实、经营秩序规范的目标。截至目前,我省共有60个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入场销售者建档率100%,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签署率98%以上。
完善重点环节制度规范
编制了《山西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指南(试行)》,明确了项目检测方法,规范了抽检工作流程。编制了《食品经营(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用要求》省级地方标准,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索证索票和销售台账管理。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坚持以农村和城乡接合部为主阵地,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生产销售,对农村食品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业态和重点场所,组织开展整治工作。
整治工作开展三年以来,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100万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主体15247户次,食品销售主体184245户次,餐饮服务主体83974户次,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3941户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798个次,组织抽检93752批次,其中不合格1148批次,不合格率1.22%,处置不合格食品783批次;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主体91户,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1个,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案件2154件,收缴不合格食品9787公斤,处罚没款1200余万元;移交公安案件72件,兑换举报奖金额15.1万元,建立农村食品统一配送渠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197个,开展模范化建设的农村食品经营店2996个。
下一步,该处将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监督食品经营者认真落实质量安全管理、经营过程控制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等责任。完善和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加强食品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经营过程管理,确保经营过程持续合规。
一是针对监督检查、隐患排查、群众投诉等发现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以生鲜、冷冻肉类、水产品及其制品为重点品种,开展针对性专项整治。二是细化食品销售检查要点,针对部分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开展系统性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统计,探索对共性问题的解决方法。三是结合我省食品销售监管实际情况,配合推进食品销售监管信息化建设。四是聚焦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加大分析研判力度,准确把控食品安全风险程度。五是贯彻落实好《食品经营(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用要求》省级地方标准,并通过制作解答视频、PPT等形式,开展多角度、多方位、立体化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宣贯氛围。
本报记者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