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林梅,女,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强化环境资源保护,守护绿水青山
2021年1月1日,忻州中院正式挂牌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对辖区内各类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实行“三合一”归口审判模式。任环资庭副庭长的连林梅在审理安某堂等54人与五台县某村民委员会等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时,始终坚持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把实现公正和追求效率结合起来,通过细致的调查,做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该案的审理对保护村集体合法权益、规范集体林地交易规则、促进森林资源的依法有序利用具有示范意义,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森林资源民事纠纷十大典型案例。
优化破产审理机制,助推企业处僵治困
连林梅所在的环资庭除对环境资源类案件实行三合一审理外,还承办辖区内破产清算、知识产权等案件的审理工作。她在审理一起破产清算案件时,查明三个案件的三个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三个公司管理机构混同、人员混同、资产混同,在保证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合理的前提下,决定对三个公司破产案件实行合并审理,极大节约了破产成本,简化了破产程序,实现了债权人利益最大化。该案审结对推动地方经济转型发展、有效破解国有企业困境、促进市场资源优化配置具有重要意义,对全市困难国企通过破产清算有序退出市场竞争具有示范效应,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好评和肯定。
深化知识产权审判,提升司法保护水平
知识产权案件具有专业性强、知识面广的特点,为了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连林梅刻苦钻研有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办案技巧。她和全庭同志共同努力,积极探索化解此类纠纷的最佳途径,在实践中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做法。针对所受理案件类型化特点,通过庭前质证方式开好庭前会议,并且建立与知识产权行政保护部门的沟通机制,加大调解力度,成功审结了一批著作权、商标权侵权案件。中国影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起诉忻州市七家经营KTV的商家著作权侵权纠纷系列案,在受理一个月的时间内,成功调解结案5件。大大缩短了审理周期,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中国影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送来了写有“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保驾护航”的锦旗。
保护英烈名誉,弘扬中华民族精神
连林梅主审的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检察院诉辛某花侵害续范亭名誉权、荣誉权公益诉讼案,是山西省首例英雄烈士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经开庭审理后当庭宣判,不仅彰显了公益诉讼保护英烈权益的司法价值导向,更以典型案例的形式引导公众清晰认识到亵渎英烈应负的法律责任。该案于2021年入选山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从事审判工作近三十年来,连林梅一直坚守在办案第一线,每年承办的案件数均在150件以上,案件数量位居全院前茅,而且服判息诉率高,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先后获得“民事审判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山西省巾帼建功标兵”“山西省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一次。
连林梅表示,成绩的取得只代表过去,审判任务任重道远,今后会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司法能力,深刻洞悉自身差距和不足,坚持学习实践,反复锤炼升华,砥砺前行,不懈奋进,为人民司法事业奋斗终生。
本报记者章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