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法治天地

答好“四道题” 交出助企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新答卷

——大同中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纪实

  去年以来,大同市两级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着眼企业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和对执法司法公信力的更高期待,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坚持平等全面依法保护原则,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答好“四道题”,着力为企业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坚持以上率下,认真答好“示范题”

  去年3月,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硕才先后深入大同市浙江商会和大同汽车客运东站走访调研,主动对接、全面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依法支持和保护企业高效运营和健康发展。同年8月,又深入云冈区杨家窑村牧同乳业、四方高科农牧公司等村办企业开展送法进企法治宣讲活动,送法上门,纾困解难。
  市中院党组始终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全市法院的“一把手”工程,党组一班人坚持以上率下,不断增强做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服务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定点联系企业机制,坚持常态化开展面向民营企业家的“法院开放日”“座谈会”等系列活动,让企业家亲身感受司法、亲近司法、信任司法。截至目前,党组一班人主动对接和实地走访调研企业30余人次,协调解决企业反馈问题,积极为企业排忧解困。
  去年以来,市中院先后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意见,助力企业克服时艰、恢复活力、提振信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坚持立足审判,坚决答好“基础题”

  针对中小微企业受市场波动影响大,抵御风险能力弱,对法治化营商环境渴求度高、体验感强等实际,全市两级法院始终坚持把依法、平等、全面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作为服务企业的重要原则,贯彻落实到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积极营造各类市场主体都能够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安心经营的良好司法环境。
  聚焦平安大同、法治大同建设,紧盯“六清”“六建”任务,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集中开展“涉黑涉恶在办案件百日攻坚战”和督导“回头看”工作,严厉打击封门堵路、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扰乱企业秩序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安全的市场交易环境。
  始终坚持依法平等全面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大力弘扬契约精神和企业家精神,加强合同、担保类案件审理,保护投资和交易安全,促进市场交易;充分尊重和保护市场主体的意思自治,严格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认定和维护合同效力,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增强市场活力,维护契约正义;通过裁判案件向各类市场主体宣示正当的权利行使规则和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不断强化市场主体的契约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是全市两级法院着力服务企业健康发展,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一贯做法。

坚持担当作为,牢牢答好“必答题”

  加快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中国银行大同市分行签署“破产案件管理系统”项目合作协议。协助相关部门完成154户破产企业养老保险欠费核销工作,累计核销职工1万多人,资金1.08亿余元……去年以来,一项得力举措亮出了全市法院破产审判的精彩“成绩单”。
  认真落实省高院《关于加强“僵尸企业”破产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的意见》,深入推行破产案件审理繁简分流,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一方面挽救具有拯救价值的危困企业,帮助其实现提质增效,另一方面淘汰落后产能,实现没有拯救价值的企业有序退出市场,促进企业优胜劣汰和要素资源高效配置,着力保护债权人、债务人等破产参与人的合法利益。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助力创新驱动发展。云冈区人民法院被指定为全市唯一 一家负责受理一审普通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基层法院。一年来,该院全面贯彻落实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的实施意见》,共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45件,着力引导新业态新模式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坚持守正创新,奋力答好“抢答题”

  在全省首家推出诉讼费减半预交制度,对基层法院一审民事案件均以简易程序立案、减半收取诉讼费,依法降低企业商业纠纷诉讼成本,截至目前累计减半收取诉讼费4663.9万余元。
  全市11家法院全部开通涉企立案“绿色窗口”,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实现了“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巩固深化“一站式”建设成果,主动牵头构建“法院+”多元解纷机制,加强与市工商联、市知识产权局、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等涉企产权保护部门的诉调衔接,使更多的涉企产权纠纷案件通过调解、和解等非诉方式得到妥善化解。
  始终秉持“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理念,坚决防止机械执法、就案办案,着力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有效激发各类经济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深入推进民商事诉讼繁简分流,依法适用二审独任制,定期开展涉企积案大清理行动,有效减轻企业诉累,帮助企业快速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积极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通过司法审判切实纠正行政机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损害企业利益、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着力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亲”“清”政商关系。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方针政策。扎实开展《民法典》宣讲“六进”活动,变书面法律条文为通俗语言和生动案件,受到广大企业好评。坚持紧贴企业司法需求,组织法官干警深入企业举办法律讲座,开展法律咨询,为各类企业上门做好法律风险防范、法律政策解读、普法教育宣传等服务,助力将全市打造成为企业家创业经营的投资热土。
  全市两级法院始终坚持守正创新、擦亮品牌,全面优化立、审、执程序,不断压减、降低解纷耗时、成本,进一步增强企业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效的亲身体验感和直观获得度。
  全市法院将始终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守正创新、精准发力,让一件件护企实事深入人心,让一系列惠企政策落地生花,不断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从“点上突破”向“线上延伸”至“整体跃升”,努力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最硬内核,不断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为全市坚决扛起“对接京津冀,打造桥头堡”使命任务,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本报记者章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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