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法治天地

大同中院开展为期10周的“打击规避执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

  本报讯(记者章大军)为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4月10日,大同中院召开会议对在全市法院开展为期10周的“打击规避执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进行部署。
  此次活动着重打击被执行人通过隐匿、转移或变卖财产的方式来规避执行;通过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虚设债务来规避执行;通过对抗或外逃方式来规避执行等逃避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行为,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全市法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秉承善意执行理念,在执行中强化财产报告和财产调查,多渠道查明被执行人财产;强化财产保全措施,加大对保全财产和担保财产的执行力度;依法采取查封、扣押、搜查等各类强制措施,敦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有效防范规避执行行为,维护司法权威、护航经济发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4月11日上午8时,30名执法干警整装待发。随着“集合”“出发”命令下达,干警们按照既定计划,深入各个地点,查人找物,释法明理,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由此拉开了此次活动的序幕。申请人某企业与被执行人某公司纠纷一案,立案执行后法院冻结了被执行人某公司账户2000余万元。但考虑到某公司作为国有企业兼顾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双重属性,若简单的“一刀切”扣划案款必然会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困难,从而引发一系列不良后果。为此执行局领导及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最终在扣划1000万元案款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活动首日,市中院共计执行到位案款1600余万元,发放案款1175.95万元,查封土地615亩,扣押车辆3辆,评估一家企业厂房及其内部全部资产,发布限高26人次。
  自今年3月份全市法院“规范执行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大同两级法院以规范办案期限为抓手,以规范执行、阳光执行为准则,不断强化执行力度,执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其中,执行完毕案件617件,执行和解案件214件,执行到位案款9177.3万元,发放案款1.13亿元,发布限高509人次,发布失信149人次,拘留被执行人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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