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法治天地

太原市杏花岭区法院中涧河人民法庭

“三加”模式助力和谐平安稳定

  •   近日,国家卫健委、中央政法委、最高法等11部门联合发文,对2020—2021年度全国平安医院工作表现突出的地区、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其中,太原市杏花岭区法院中涧河人民法庭获评“全国平安医院建设表现突出集体”,是我省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集体。
      中涧河人民法庭是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和医疗纠纷的专业化法庭,成立于1984年。该庭始终坚持“创新多元解纷、狠抓诉源治理、助力平安建设”的新发展理念,主动参与“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妥善处理医患纠纷,有效改善医患关系,很好地促进了医患关系进入良性循环。多年来,法庭通过审判实践,不断摸索,逐渐形成了自己审理医疗案件的“三加”模式特色。
      庭长芮文告诉记者,医疗纠纷案件具有专业性强、矛盾冲突性大,社会不稳定因素多的问题,只有公正、快速、专业地审理好案件,才能保证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加”模式即:“人民法庭+省医调委”联合助攻。该院充分利用山西省医调委住所地在辖区的地理优势,与医调委联合签订《诉调对接共建协议》,设置联络专员沟通、协调工作,将每周四定为医调委联络员微站值班日,负责处理当日及本周的医疗纠纷调解案件。
      “鉴定前置+专家陪审”提速增效。该庭将“司法鉴定前置”模式引入医疗纠纷案件中。引导当事人在诉前调解阶段即完成鉴定,明确鉴定结果,减少当事人对赔偿金额的不合理期待。为了解决医疗纠纷案件复杂性、专业性等难点,特聘请医学领域专家作为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从专业角度对案件发表意见。
      “行业调解+司法确认”双重保障。该庭充分利用自身作为省医调委司法确认专门法院的独特优势,与山西省医调委建立司法确认工作机制,对省医调委调解成功的案件进行司法确认,出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司法确认裁定书,既保障了诉前行业调解的法律效力,又保障了调解结果的强制执行力。
      赵某某与太原某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是该庭充分利用“三加”工作模式化解矛盾的典型和缩影。
      患者赵某某认为医方草率诊断自己无流产风险且未尽照护义务导致自己出院居家后当晚流产,流产后医方亦未依规做胎盘病理检测,存在重大过错,要求医方依法赔偿;医方认可自身存在的责任,并向患者诚恳致歉,但因双方对赔偿数额的意见悬殊,一直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并因此引发了信访申诉。调解过程中充分发挥了各部门联调联动的优势。医患双方分别陈述了医疗纠纷的事实及理由;工作人员宣读了医疗事故专家评估意见,阐明了赔偿依据及计算方式、调解的法律边界、效率优势等知识;法律顾问立足本职为当事人争取最优方案。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医患双方达成了书面调解协议。随即,就本案的调解出具了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以保障诉前行业调解的法律效力和强制执行力。从当日上午9时到下午1时,本次调解仅用了四个小时。程序设置完善,衔接顺畅。医方考虑实际情况,同意一次性给予患方赔偿款人民币36666元。
      为妥善处理此纠纷,中涧河法庭委托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以期深入了解案情、化解矛盾。经了解,赵某某因此次流产心理压力较大,希望从心理疏导治疗、身体恢复疗养两方面得到救治。医方也对患方的遭遇表示同情与理解,并表示愿意赔偿。在掌握纠纷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该庭老杏干调解室委派资深调解员进一步进行调解,缓和双方情绪。承办法官、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心理咨询专家一道前往涉案社区实地了解情况,与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街坊邻居深入交谈。心理咨询专家对赵某某进行了专业的心理疏导。在大量高效调解工作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本报记者章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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